2018年天津红桥区招聘党员社区工作者50人公告

来源: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招考报名管理平台 2018-03-29 13:06:34

  2018年红桥区公开招聘党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适应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需要,加大社区安全巡查管理工作力度,根据《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实施意见》(津民发【2015】9号)文件精神,红桥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员社区工作者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力;


  2.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品行端正,组织观念强,具有吃苦奉献精神;


  3.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详见《红桥区2018年党员社区工作者招聘计划表》(计划表请见附件1)。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和聘用:


  1.曾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处理的;


  2.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3.曾受过党纪或行政处分的;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处分的;


  4.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的;


  5.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6.在其他部门组织的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7.考察不合格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9.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方式


  由红桥区民政局委托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具体招聘流程详见《报名须知》。


  三、生活待遇


  生活待遇按照我市相关政策执行。


  四、聘用


  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统筹安排聘用人员工作岗位,签订服务协议,实行聘任制。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评定为合格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对不服从统筹分配人员不予聘用。


  报名人员登录中天人力资源网(网址:www.cnthr.com)


  查询《2018年红桥区公开招聘党员社区工作者报名须知》(见附件2)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监督和政策咨询电话:86516213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咨询电话:23266305   23267111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下载:

 

  1.红桥区2018年党员社区工作者招聘计划表

 

  2.2018年红桥区公开招聘党员社区工作者报名须知


  红桥区民政局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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