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永丰县公安局招聘合同制辅警公告(第三批)

来源:永丰县人民政府 2018-03-29 16:46:33

  永丰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第三批合同制辅警公告


  为充分发挥专群结合的防范打击效能,进一步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根据永丰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永丰县公开招聘辅警领导小组。


  组   长:杨 毅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郭信浩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 组 长:张  宁     县公安局政委


  成   员:曾 凝     县财政局局长


  程运生     县综治办主任


  程忠萍     县人社局副局长


  王忠荣     县公安局副局长


  徐乐杰     县公安局纪委书记


  公开招聘辅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政工科,办公室主任由张宁同志兼任,成员由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县人保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刘富芳、督察大队肖文军、政工科何斌、办公室宋一岩,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保障等具体性工作。


  二、招聘岗位


  巡逻勤务辅警及特警(均为男性)。主要职责为配合民警开展巡逻、安保等工作。


  三、报考条件


  (一)限江西户籍或生源;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年龄在32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要求双眼裸眼视力均在4.5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六)身高在168CM以上,有新闻采写、摄像摄影及视频编辑制作等技能和取得计算机等级资格证书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身高可适当放宽;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的;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二)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或者在社会上影响较差的;


  (四)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五)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工资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为编制外合同制用工,待遇标准为33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100元、绩效工资600元和600元单位承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招聘的辅警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间只发基本工资。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自动解除聘用合同,收回配发的全部服装和装备;试用期合格的,执行层级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工资考核管理制度由用工单位另行制定。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程序为: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培训→聘用。


  (一)发布公告


  通过永丰县人民政府网、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9日—2018年4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永丰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县公安局办公大楼一楼),由县公安局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3、报名要求:以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进行,报名人员需现场提交毕业证(2018年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由学校开具学籍证明)、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两份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一份、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并采集相关信息。退伍士兵报考的需提交士兵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


  《报名登记表》由报名人员从网上自行下载(见附件),并于报名前填好。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四)考试


  考试主要包括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三部分: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时事政治,言语理解与表达,治安管理处罚法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评分标准参照《江西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警体达标评分标准》执行;特警大队勤务辅警体能测试还必须参照《特警体能测评标准》。


  体测时间:另行通知


  体测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素质。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体能测试×40%。笔试成绩、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末位若出现相同分数的,取面试成绩高的考生。


  5、优先录用原则:考虑到岗位的特殊性,辅警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达到成绩合格线(平均分)的前提下,体院、武校、退役士兵等有散打、擒拿格斗和体能特长的并获得或持有相关证书的人员,享有优先录取的权利;具有B1以上驾驶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资质、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和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新闻采写、摄影摄像、视频编辑功底的人员,享有优先录取的权利;所有岗位在同等条件下,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享有优先录取的权利。


  (五)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未按时参加体检、自愿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政审资格。


  3、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4、体检后出现岗位空缺,从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六)政审


  体检合格的,组织政审;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等情况。


  (七)培训和聘用


  拟招聘人员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时间、地点待定。培训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为新聘用人员配发辅警工作所需服装和专业装备,并安排上岗。


  六、合同解除


  1、正常解除。特巡警勤务辅警劳动合同原则上三年一签。期满后合同自动解除,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现实表现,可协商续签合同。


  2、非正常解除。合同期内,凡有违反各项法律法规和纪律管理规定,纪律作风涣散,被投诉查实,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等情形的辅警,经用人单位研究,由辅警招聘办公室按程序报局领导批准后,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完善相关手续,收回各类涉警标志装备。


  合同期内,因本人意愿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申请。


  七、联系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796-7073328(永丰县公安局政工科)


  请报考者随时关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http://www.jxyongfeng.gov.cn )。


  八、其他事项


  公开招聘工作在永丰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796-2511344(永丰县纪委办公室);


  本简章由永丰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辅警报名登记表


  永丰县公开招聘第三批合同制辅警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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