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6人公告
来源: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8-03-29 17:06:09
云南省商务厅2018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云南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人;
(二)云南省商务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人;
(三)云南省12312商务举报投诉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人。
以上3家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中各岗位专业要求和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年龄计算截止2018年4月10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商务事业;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18年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统一在云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云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ynrsksw.cn,www.ynrsksw.com,www.ynrsksw.net。
(二)时间安排
提交报考申请时间:2018年4月10日09:00至4月16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8年4月10日10:00至4月17日18:00;
网上交费时间: 2018年4月11日09:00至4月18日24: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5月21日09:00至5月26日09:00。
笔试时间:2018年5月26日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两场考试连续进行,中途不休息。
(三)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审核由省商务厅负责,采用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计算机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计算机依据考生所填信息进行审核,但不对信息真实性进行验证,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计算机无法判定时(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填写为“未纳入专业目录中专业”、“相近专业”或“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资质”等),报考人员提交审核单位进行人工审核,审核单位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报考人员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可直接联系审核单位询问。在此提醒报考人员根据提交报考申请时限及资格初审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
人工审核的权限为省级各招聘单位、参加省级统一考试的州(市)人社局,逾期未审核的报考人员,请直接联系相关审核单位。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任何修改。请考生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将相关信息核对无误。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18年4月11日09:00至4月18日24:00期间完成交费。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科考试收费50元,合计100元/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18年5月21日09:00至5月26日09:00,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4月28日在省商务厅门户网站(www.bofcom.gov.cn)进行公布。
(六)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考生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45日内,省商务厅门户网站(www.bofcom.gov.cn)进行公布。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2015版(附件3)。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中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岗位;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教师类(D类)主要适用于中小学和中专等教育机构的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主要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综合应用能力(C类)科目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一科的考生特别注意在考试时须携带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2B铅笔、橡皮。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每个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对拟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如同一岗位出现主动放弃人员,则相应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将于复审和面试前在省商务厅网站(www.bofcom.gov.cn)公布。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分数控制线70分,面试总成绩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再参与后续考录过程。若在面试当天临时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按实际参加人数面试。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后,并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开考。
(四)各项成绩计算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总分×100)×50%+面试总成绩×50%。
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
(五)体检
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
(六)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对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在省商务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单位纪检和主管部门审核,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聘用人员报到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拟聘人员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省纪委驻省商务厅纪检组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云南省商务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18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执行。
(三)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笔试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可以向考试组织单位申请查疑。
(五)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七)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未尽事宜由省商务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3133109、63163793(省商务厅人事处);
(二)监督电话:63210131、63169932(驻省商务厅纪检组)。
附件1: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18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xls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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