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福州市仓山区园林局编外人员招聘6人简章
福州市仓山区园林局编外人员招聘简章
福州市仓山区园林局系仓山区政府直属事业参公单位。因单位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6名编外人员,现委托福州市仓山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按照福州市仓山区编外人员管理规定,开展福州市仓山区园林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工作。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6名,条件要求如下:
工作岗位 |
人数 |
年龄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备注 |
办事人员01 |
2 |
18周岁以上,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园林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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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人员02 |
1 |
18周岁以上,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工程造价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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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人员03 |
1 |
18周岁以上,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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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人员04 |
1 |
18周岁以上,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应届可报) |
不限 (有公文写作经验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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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
1 |
18周岁以上,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财会专业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两年以上财会工作经验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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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要求:
(1)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系统操作及运用;
(2)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能独立完成分配的工作,熟悉行政事业工作流程者优先;
(3)责任心强,配合度好,工作踏实认真,具备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
二、管理模式
编外人员日常工作和安全管理由福州市仓山区园林局负责。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州市仓山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人员薪酬
人员待遇按照仓山区编外聘用人员统一标准执行:
1、人员薪资:2350元/月(按照仓山区劳务派遣用工统一标准);
2、所聘用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四、报名时间: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12日,10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地点:仓山区下渡街道江边洲路1号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523,仓山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六、报名材料:仓山区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登记表二份;户口簿户主和本人姓名页面复印件二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原件审核后退还);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两份(登陆学信网在线打印验证报告);本人1寸彩照两张;工作简历一份;若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或从业资格证书等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备查;办事员04岗位应届毕业生报名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就业推荐表。
应聘报名人员资料经仓山区就业管理中心初审后,交由用人单位审核确定面试或考核名单,并根据面试或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七、其他事项:
报名咨询电话:0591-83442530,联系人:郑女士(仓山区就业管理中心)。
岗位工作、面试和聘用查询电话:0591-83477190,联系人:林主任(仓山区园林局)。
福州市仓山区园林局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