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4-02 08:23:55
  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是宁波市人民政府直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管),机构规格相当于宁波市行政正局级。主要承担组织或参与全市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规划研究和规划编制;研究和编制全市重点行业、产业和区域的发展规划;全市经济运行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的分析研究,提出对策性建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提出有学术价值的研究报告;全市性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政策和规划的实施评估,以及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评估咨询;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关问题的课题研究及其它相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的相关工作和研究任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考核和体检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岗  位

岗位类别

人数

职位

职责

学历(学位)、专业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经济社会发展、区域规划与战略研究

专业技术

2

负责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与规划编制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专业不限。

面向全国

1、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注: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学生证报名,且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未取得的不予录用;港澳、国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4月28日。


  2、报名办法:网络报名或到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现场咨询报名。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通过有效途径(如现场提交或邮寄、发邮件等)提供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境外院校学籍证明或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通过发邮件形式报名的须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由院办公室通知本人,同时告知面谈的时间、地点。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4、根据往年招聘情况,认定本次所有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二)考核与体检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经考核、体检程序择优录用。


  考核前招聘单位将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接到电话通知后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等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者不能参加考核,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考核包括面谈、考察等程序。面谈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分析能力、科研成果等。考察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综合素养和平时一贯表现。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根据考核情况,按1:1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根据考核情况择优递补。


  (三)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18楼1802房间)


  联系人:徐老师、叶老师;E-mial:nbjjck@126.com;


  联系电话:0574-89186889、89186783;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206979。


  附件: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


  2018年3月30日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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