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宁波象山县新桥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制外人员1名公告

来源: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4-02 08:58:05
  象山县新桥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1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新桥镇人民政府;


  2.岗位名称: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代理会计。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象山户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4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至高中)。


  三、工资待遇


  1.每月工资为2200元;


  2.五险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4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新桥镇人民政府组织办(新桥镇宁丰路10号);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574-65880790。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军人证、个人简历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2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考试成绩1年内(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有效。如因人员空缺或工作需要调离,需替补的,按本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本次招聘工作受新桥镇纪委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882062。


  象山县新桥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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