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青海黄南州森林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1人公告
来源: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8-04-02 10:50:50
黄南州森林公安机关2018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提升黄南州森林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能力及执法水平,缓解警力不足的问题,根据《青海省森林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实施方案》(青林公〔2018〕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黄南州森林公安机关2018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程序、范围
(一)招聘人数
2018年黄南州森林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 21名。详见《黄南州森林公安机关2018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依次进行。
(三)招聘范围
黄南州森林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范围面向全州,具体包括黄南州户籍、黄南州生源;
同仁县森林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范围面向同仁县,具体包括同仁县户籍、同仁县生源。
二、报考条件
(一)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条件
1. 报考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8日至2000年4月8日出生);
2. 高中及以上学历;
3. 具备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及资格条件。
4、报考年龄、学历等各类事项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第一日。报考者达不到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将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5.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报名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8日9:00至4月14日18:00。缴费时间为2018年4月8日9:00至4月16日24:00,报名调剂时间为2018年4月17日9:00-16:00。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步骤,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要在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每人只限报考1个职位。
笔试结束后,每个职位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报考单位提交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准考证、学历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考试科目、权重、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科目和权重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各占笔试总成绩50%。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笔试单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2018年4月2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原则上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招聘单位视笔试、面试成绩最终研究决定是否聘用。具体面试事宜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该职位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考察及以后的招聘环节不再递补。
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调查核实。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主动放弃或公示无异议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将影响今后参加全省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公开考录(考聘)。
经公示后无异议和调查核实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并分别报黄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同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开考比例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之比不小于1:3。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之比低于1:3的,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
(二)户籍的时间认定
符合户籍条件考生,落户时间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
(三)总成绩并列的处理
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
(四)聘用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不占编制,工资待遇按照《关于下达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及最低薪酬标准的通知》执行。
(五)报考专业问题
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招聘机关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
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黄南州森林公安局 0973-8722729
同仁县森林公安局0973-8722715
黄南州森林公安局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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