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常德石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聘公告

来源: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4-02 15:51:52

  石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调动的意见》(石组发〔2017〕1号)文件精神,石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共选聘3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件。


  二、选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选聘条件


  (一)选聘对象为本县范围内正式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聘对象学历、专业、年龄要求见附件。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当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当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政府办和县人社局确定。


  (三)本次选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结束之日。


  (四)选聘对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六)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到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三)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时间:2018年4月10日- 2018年4月12日 (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地点:县政府办四楼政工室


  (三)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及年度考核结果证明进行现场报名,填写《石门县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由县人社局和县政府办共同按照选聘方案规定的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选聘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六、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018年4月17日下午2:30—4:30,面试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上午8: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各个环节考试成绩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予以公示。


  1.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试内容:材料作文。


  2.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七、体检


  根据选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参加体检人员按体检公告上通知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规定地点集中,经现场查验后参加体检。逾期不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体检结果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予以公示。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政府办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选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九、递补


  如有体检或考核等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县人社局同意,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十、确定选聘对象


  根据考试和考核结果,由县政府办择优确定选聘人员名单,并将选聘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县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选聘人员名单在选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政府办写出《石门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备案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监督


  县纪委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组对选聘工作进行全程全方位监督。


  十三、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县政府办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6-5332596(石门县政府办政工室)


  监督电话:0736-5336006(石门县纪委)


  附件:1.石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公开选聘3岗位数量及条件一览表


  2.石门县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同意报考证明


  石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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