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招募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2人简章

来源: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 2018-04-03 09:25:03

  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招募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3号)和潍坊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心城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潍人社办〔2011〕85号)要求,现就2018年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招募综合管理服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基层从事综合管理服务岗位12人。


  (二)报名条件:


  1、潍坊市户籍、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3、持有《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特困家庭优待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零就业家庭等有效证明的毕业生、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后满一年没有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4、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


  二、报名程序及方法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7日-18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潍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0楼1002房间(潍坊市民主西街与月河路交叉口东北角,可乘28、60、87路公交车到达)。


  联系电话:0536-8085922


  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提交报名材料:《经济区公益性岗位招募困难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2份(见附件),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招募条件中所列相关困难毕业生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寸近期同底板免冠照片3张。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形式。笔试实行标准化命题,命题、阅卷等均委托专业考试机构承办。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在潍坊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wfjj.gov.cn/)予以公布,同时公布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名单。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报考岗位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应在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考察体检合格后进行公示,如发现影响聘用的问题,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应聘人员资格。公示7日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选,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五、人员管理及聘用期限、岗位待遇


  公益性岗位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工作机制,由用人单位负责具体日常管理。区劳动人事局负责与相关用人单位、正式招募人员统一签订“公益性岗位”三方协议书,每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协议期满后自主择业。协议期间,如落实其他工作单位,可提出申请,经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可解除协议。公益性岗位用工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其他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岗位待遇


  岗位工资为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统一为招募人员缴纳企业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附件下载:经济区公益性岗位招募困难高校毕业生登记表


  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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