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襄阳市樊城区事业单位招聘87人公告
2018年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全文,樊城区政府网发布了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本次计划共招聘87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8日9:00至4月15日17:00,笔试时间:2018年5月26日。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教材用书推荐使用《2018年湖北事业单位考试一本通》及其配套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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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樊城区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按照樊城区2018年度事业单位用编计划,樊城区教育系统下属26所学校、樊城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樊城区安监执法大队、樊城区卫计局所属4所卫生院共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7 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岗位条件等见《樊城区事业单位2018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内容的咨询,请直接同招聘单位联系。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2、要求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3、报名所需各类证件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按要求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进行。
(二)报名方法
1、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4月8日9∶00至4月15 日17∶00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报名。17∶00报名系统自动关闭。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专业参考目录依据教育部201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及其《新目录有关学科与原目录学科的对应关系表》(教部学位办[2011]25号)。
3、网上报名系统须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报名操作;此次报名将不再进行照片的人工审核操作,采取软件自动审核方式,考生须先进入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处理工具,使用该工具对照片进行软件自动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完成照片上传。
(三)查询初审结果与报名缴费、确认
2018年4月8日9:00至4月16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4月8日9:00至4月17日17: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笔试费用共100元。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5月21日9:00至5月26日9:00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湖北人事考试院、襄阳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27-87325035、87325449;0710-3609585、3628706。
(五)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办理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先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并盖章),连同网上下载的缴费通知单,于笔试当天考试结束时到考务办公室退报名考务费(请该类考生关注笔试现场的提示标牌)。
(六)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七)考生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四、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及形式
笔试根据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社会科学专技类(B)、自然科学专技类(C)、中小学教师类(D)、医疗卫生类(E)分类设考。详见《樊城区事业单位2018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考试类别”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2)。
2、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18年5月26日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开考比例一般应达到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退还报名费。
5、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要求,对“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简称“三项目人员”)实行优惠政策。截止2018年8月31日,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增加5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2/3)+5分)]×40%=笔试总成绩。三项目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协议或合同、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社(组织或团委) 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5月22日9:00至5月25日18:00时前到樊城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襄阳市长虹路23号樊城区政府五楼)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联系电话:0710-3823010。
6、笔试成绩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符合面试条件人员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面试范围。
2、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在笔试成绩公示7个工作日后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开始前,樊城区人社局在樊城区政府网发布资格复审公告。樊城区教育局、樊城区审计局、樊城区安监局、樊城区卫计局负责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并通知面试入围人员。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面试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后缴纳面试费50元。
3、面试。(1)区教育系统下属26所学校面试采取说课、讲课等形式,其中体育教师、音乐教师、美术教师面试采取说课、讲课和才艺展示等形式。(2)区安监执法大队、区投资审计中心、区卫计局下属4所卫生院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方式、时间、地点由樊城区人社局通过樊城区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并由用人单位提前3天通知考生。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4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60%=面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总成绩合格线。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查询请登陆:
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
面试成绩、总成绩查询请登陆:
樊城区人民政府网(www.fc.gov.cn)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对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公示、聘用及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用人单位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按期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和人事档案等原件进行审核后统一在樊城区人民政府网(www.fc.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区人社局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三)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享受国家对事业单位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
附件1:樊城区事业单位2018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doc
附件3:《2018年樊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主管部门、单位联系电话表》.xls
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