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湖州长兴县编办聘用人员招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长兴县编办拟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具有长兴户口(2018年3月31日之前登记)或长兴生源毕业生;
(三)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四) 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五) 工作勤奋,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六) 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较好的文字功底。
二、招聘程序与报名办法
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
(一)公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4月9日-4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址:长兴县编办综合科(行政中心D幢4楼408室);
联系电话:0572-6256109;联系人:赵新宇;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报名表(附件,网上自行下载)一式两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本次招聘计划。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
如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15及以上,则组织考生先进行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6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在1:15以下,则不设笔试环节,直接进入面试,考生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如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增加复试环节。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如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增加复试环节。
(五)公示
体检、考察无异议的,在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待遇参照全县聘用人员(编外人员)有关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长兴县编办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72-6256077
点击下载>>>
长兴县编办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