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招聘城市管理员70人公告

来源:周口人事考试网 2018-04-03 10:54:21
  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员方案
 
  为切实加强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城市管理,经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员70名(非在编)。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组织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员70名(退伍兵优先)。其中男65名,女5名。
 
  三、招聘要求及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后至2000年4月1日之前期间出生),退伍兵应具备高中(同等)以上文化程度,大学毕业生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男性身高:170㎝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不低于4.8(文员视力适当放宽),体能良好。
 
  4、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体育特长、写作技能、等及相关工作经验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年龄条件视情放宽至33周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未做出结论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4月9日上午8:30-4月13日17:30;
 
  3、报名地点:周口市人才市场(八一路南段93号);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工作经验证明(退伍士兵需提供退伍证)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供近期免冠1寸同底版彩色照片6张;报名时填写《周口港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员登记表》。
 
  5、资格审查: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人员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
 
  6、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体能素质,报名人员全部参加。测试项目为:1500米跑、1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仰卧起坐,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参加笔试。
 
  (三)笔试。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四)面试。
 
  根据体能测试、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
 
  (五)体检。
 
  按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1比例确定参与体检人员名单。根据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进行聘用,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政审。
 
  对入围人员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内容包括:年龄、户籍、文化程度证明、现实表现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七)培训与聘用。
 
  根据报名初审、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综合情况,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集中培训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后,对集中培训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45天。培训结束后,进行岗前考核定级,培训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相关待遇
 
  1、工资食宿等待遇。试用期3个月(含集中培训45天),试用期间领取基本工资。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按月发放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伙食供给标准参照港区机关伙食标准执行,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额供给。
 
  2、其他。城管委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日常不服从管理,不适宜继续从事相关工作的可随时由城管委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六、有关要求
 
  1、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名与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确保报名留存的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如因通信不畅导致不能及时通知到报考人员,或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3、已参加工作者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责任由本人承担。
 
  4、此次招聘由周口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4-8597996;
 
  0394-8597569。
 
  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招聘工作领导组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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