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长沙市芙蓉区中小学骨干教师选调公告

来源: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 2018-04-04 09:06:40

  长沙市芙蓉区2018年公开选调中小学骨干教师简章


  为落实人才兴教战略,推进“三名工程”建设,打造芙蓉幸福教育,特面向全国公开选调35名中小学骨干教师。


  一、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选调工作在芙蓉区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协调,区编制部门全程参与,区纪委驻区政协机关纪检组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管理办法及待遇


  1、选调人员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2、选调人员的岗位等级待参加用人单位竞聘后确定;


  3、首聘三年内为选调教师提供临时性周转住房。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系在编在岗教师;相貌端正,身心健康。


  (二)岗位条件


  有五年及以上与选调岗位一致的教学工作经历,且具有以下资历之一:


  1、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或省级优秀教师、省级优秀教育工作者;


  2、近五年内由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名师、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3、湖南省中小学未来教育家高端研修班成员、省青年精英教师高端研修班成员、省中小学教育家孵化高端研修班成员;


  4、近五年内被评为区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学能手;


  5、近五年内,在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组织的课堂教学(含片断教学)、说课竞赛中,获得区县级一等奖或省、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6、中学教师有两届及以上初中或高中毕业班任教经历(生物学科任教初二参加会考视同毕业班任教经历)。


  (三)资格条件


  1、最高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同时要求第一学历为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2、具备相应层次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3、年龄男性45周岁以下(1972年4月2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4月21日以后出生),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或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首席名师可放宽5岁。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2、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


  3、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的人员;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情况。


  四、选调岗位及职数

 

岗位代码

学校类型

学科

职数计划

1

中学

高中语文

2

2

中学

高中数学

2

3

中学

高中英语

2

4

中学

初中语文

3

5

中学

初中数学

4

6

中学

初中英语

2

7

中学

初中物理

2

8

中学

初中化学

2

9

中学

初中生物

2

10

中学

初中历史

2

11

中学

初中政治

2

12

小学

语文

4

13

小学

数学

3

14

小学

信息

1

15

小学

科学

1

16

小学

美术

1

合计

 

 

35

 

  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2(含1:2),达不到比例的,则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五、选调程序


  选调程序为: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及试教(含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录取聘用,具体时间及安排如下:


  1、发布公告:4月2日将在芙蓉区人民政府网站、长沙市教育信息网、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http://220.168.53.100:8888)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4月21日—4月23日,共三天,每天8:00-20:00。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请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http://220.168.53.100:8888)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条件以招聘简章为准。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协议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和录取资格。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时需要上传以下各项资料原件的扫描件:①两寸免冠照、②身份证(正反两面)、③学历证(第一学历、最高学历)、④教师资格证、⑤工作经历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⑥符合骨干教师六项条件之一的材料(证书或文件等);要求上传的图片为JPG格式,长宽不超过800*600,大小不超过1M。


  3、资格审查:4月24日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对应聘资格进行初审。因报考人员提交信息缺失或无法识别而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4、面试及试教:5月5日(周六),面试及试教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见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http://220.168.53.100:8888)上通知。面试及试教总分为100分,85分为合格线,面试及试教总分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进入体检程序。(面试及试教前将进行资格复审,请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面试及试教。)


  5、体检:按照面试及试教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的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指定医院对拟录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后再进行体检。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及试教总分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分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6、考察:组织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及试教总分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分高低依次递补一次。经体检、考察后无合格人选时,该招聘岗位空缺。


  7、录取聘用: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报区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


  六、其他事项


  1、面试及试教总分可登录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查询。入围资格复审对象、体检对象、考察对象、拟录取人员等名单均在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http://220.168.53.100:8888)予以公示。


  2、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对从报名到聘用全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记入芙蓉区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芙蓉区机关事业单位选调招聘考试。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在职教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本方案由芙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业务咨询:


  芙蓉区教育局:0731-84683254  84683244


  监督电话:


  芙蓉区教育局监察室:0731-84683253


  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4683263


  技术支持:


  芙蓉区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0731-84896530


  教师招聘技术支持专用QQ号:2449328525


  芙蓉区教育局


  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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