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来源:株洲人才网 2018-04-04 09:35:04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书记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院工作力量,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合同制书记员5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大局观念和组织观念强;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记录;工作认真负责,热爱法院工作;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三、工作职责:


  书记员负责庭审、调解、合议、案件讨论等记录,在法官指导下完成案卷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完成与审判工作相关的其他辅助性工作。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30日至4月4日


  (2)报名地点: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801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填写报名登记表。


  五、技能测试


  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办公,并进行速录测试,打字速度在每分钟60字以上。


  六、面试


  技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组织谈话)。


  七、考察、体检


  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特别是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合格进行体检。


  八、管理方式及待遇


  1、管理方式


  本次招聘的书记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统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合同期暂定1年,试用期为2个月,期满能适应工作的办理相关手续。


  2、工资福利待遇


  (1)工资待遇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给付;


  (2)本院依法为聘用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由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的比例分别负担费用。


  联系电话:0731-28109169


  附件: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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