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青海玉树州海东民族高级中学选调教师20人公告
来源: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8-04-04 10:06:49
关于玉树州海东民族高级中学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工作的意见》(青人社发〔2015〕79号)精神,经州教育局、州人社局、州编办核准,报玉树州人民政府同意,玉树州海东民族高级中学面向全省公开选调20名高中教师 (位于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隶属玉树州教育局直属管理),现将有关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程序规范、集体研究”的基本原则。
二、选调岗位、范围、对象及程序
1.本次选调专任高中教师20名,具体选调岗位及要求见附表1。
2.选调范围面向全省,每人限报1个岗位。
3.选调对象为全省高级中学或完全中学高中部,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在职在编教师。
4. 选调岗位数与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设岗位比例,由选调领导小组确定各学科入围人员。
5.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选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三、选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修养,遵纪守法,吃苦耐劳,稳重踏实,热爱教育事业。
2.身体要求: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年龄要求:
男性45周岁以下(1973年4月5日后出生),女性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5日以后出生)。
4.教学年限要求:在高级中学或完全中学高中部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满5年以上(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4月5日)。免费师范生不受教学年限限制。
5.学历要求: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教师资格要求:须具备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并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学科教师需取得二级甲等或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其它学科教师需取得二级乙等或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7.学科要求:选调教师任教学科与选调岗位学科一致。同时要求与教师资格证、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专业一致。
8.考核要求: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9.其他要求:报考时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此次选调报名工作:
1.因违法犯罪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理的。
2.受纪律处分未满规定时限或正在立案审查未作出结论的。
3.因其他特殊情况不适宜参加选调的。
四、教师待遇
选调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玉树五类地区国家规定的相关工资、福利等待遇,并在学校内分配周转房一套。
五、选调办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qhpta.com)、玉树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hys.gov.cn)、玉树州教育局、州人社局微信平台等相关部门网站发布公告进行宣传。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4月6日--4月15日
报名方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
西宁报名地点:青海省小岛文化教育发展基地(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35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946802789 、18194767566
玉树报名地点:玉树州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976-8826865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凡报名人员需经现场资格审查。经核实符合条件的,如实填写《玉树州海东民族高级中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以上证书均需提交原件及1份复印件),小2寸免冠近照4张。若其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要提前联系毕业院校解决或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完成网上学历认证。
玉树州教育局、人社局负责对所有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在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在玉树州人民政府网、玉树州教育局、州人社局微信平台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全过程,凡有提供报考材料不真实、虚假信息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面试
1.面试分为两部分:专业学科能力测试(占面试总成绩80%),答辩(占面试总成绩20%),总分值100分。
专业学科能力测试采取备课、讲课方式,主要测试选调报名人员的教学能力,分值80分;答辩,主要测试选调报名人员的个体心理因素水平,分值20分。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由玉树州人社局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体检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工作人员与体检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体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严禁用人单位干预体检医疗机构的体检结论,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或者请他人顶替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考生体检结果无效并不予聘用,相关工作人员按违纪进行处理并追责。
(六)政审
通过体检人员,由玉树州人社局安排通过调取档案、走访考察等方式进行政治审查。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选调资格。
(七)公示聘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在玉树州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内容应包括选调单位名称、选调岗位、选调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及时间、本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等信息。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流动手续,由玉树州人社局调查核实。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需原工作单位出具综合鉴定(包括思想品德、工作业绩、业务能力、任教学科、任教年限、教学岗位履职、师德师风、工作纪律情况及有无违纪违法现象等),后由玉树州教育局、人社局、编办办理流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玉树州海东民族高级中学公开选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选调人员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递补处理。各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不符合选调条件出现空缺名额时,由选调领导小组确定递补人员。
(三)被选调人员每年需赴玉树开展教学教研指导活动2个月。原则上不调往玉树州工作。
(四)聘用后如无法胜任高中教育教学工作的,将由州教育局调剂安排在玉树州各学校任教。
(五)被选调人员聘用后须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签订10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内不得转岗或调动。
(六)公开选调期间,选调考生应当随时登录玉树州人民政府、玉树州教育局、州人社局微信平台及时了解选调全过程的有关通知要求。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州相关政策执行,由玉树州人社局会同州教育局解释。选调信息如有调整变化,按玉树州政府门户网站最后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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