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凉山州盐源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59人公告

来源:盐源县人民政府 2018-04-04 10:41:00

  中共盐源县委组织部 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盐源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5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盐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yy.lsz.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全省或凉山州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非在职在编人员(2018年4月9日及以后办理辞职、辞聘、解聘手续的均属在职在编人员),招聘范围中的“全省或凉山州”是指:截至2018年4月9日,户籍为四川省或凉山州(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籍),详细情况见附件《盐源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委培、定向培养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报考者的年龄、资格、条件、加分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18年4月9日。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编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7年4月9日以后出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报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验证原件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尚在试用期内的。


  (6)现役军人。


  二、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59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一览表》。


  三、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科目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选择加试彝语文的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时间2018年4月9日至4月13日24:00时,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4月16日至4月18日(8:30-11:30,14:30-17:30)。网络报名入口:http://bm.e21cn.com,现场报名地点在盐源县人社局三楼会议室。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及缴费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其中学习形式、学历、专业等必须按照考生毕业证,据实填写,不得任意修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考生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


  3.资格初审。中共盐源县委组织部、盐源县人社局、盐源县卫计局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材料,对照岗位报考条件,在报考者报名后提出审查意见,资格初审工作于4月15日24:00结束。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照片。


  网络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核政审中的资格复核和聘任时的资格确认等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缴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8年4月9日至4月16日24:00时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公共科目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笔试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名额形成差额即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有关情况于2018年4月25日在盐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


  (二) 现场报名及缴费


  报考加试彝语文的岗位(岗位编码:030029—030033),考生可选择加试彝语文,也可选择不加试彝语文。选择加试彝语文的考生,先进行网络报名,网上缴费成功后,于2018年4月16日—4月18日打印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报名表到盐源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并缴费(只缴彝语考试费,不审核资料),在规定时间未进行现场报名的视为自愿选择不加试彝语文。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者,于2018年5月7日至5月12日前登录http://bm.e21cn.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在未完成整个招聘时须妥善保管准考证)。


  加试彝语文的考生于2018年5月7日至5月12日前到盐源县人社局三楼会议室(盐源县盐井镇向阳街18号)领取彝语文考试准考证。


  四、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选择加试彝语文的彝语文科目占笔试成绩的10%。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1.不选择加试彝语文的考生: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5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所占比例(6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40%)


  2.选择加试彝语文的考生: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45%+《公共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45%)+彝语文成绩×1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所占比例(6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40%)


  (一)笔试


  1.报考县级事业单位的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报考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的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和彝语文(考生可选择是否加试彝语文)。


  笔试时间为2018年5月1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2. 政策性加分


  (1)少数民族报考者加1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3)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4)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 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通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转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6)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相同类型的加分只计算最高项。凡享受加分政策(含少数民族加分)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曾任公职人员,加分须提供录(聘)用时未享受加分的证明(证明由组织人事部门开具)。加分须提供以下材料:


  少数民族加分人员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须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专科及以上毕业证;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 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准考证。


  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人员须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部、教育局、人社局、团委)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6.准考证。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务必于2018年5月14日至15日 (上午8:30至下午17:30)到盐源县人社局三楼会议室提供相关加分材料: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审原件收复印件。凡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自负。加分结果将于笔试成绩公示前公示。


  3.笔试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于6月5日后在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查询,彝语文成绩、笔试总成绩及排名等在盐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查询。


  (二)面试


  面试由盐源县2018年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详见盐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面试公告。


  1. 根据各岗位报考者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若笔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公共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从高到低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实际参考达不到面试资格复审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将发给《面试通知书》。


  (1)未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注明姓名、毕业时间、毕业学历、专业等必要信息)、《成绩单》、《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报名信息表(在考生之家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或已通过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2)已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报名信息表(在考生之家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或已通过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⑶曾经在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就业后辞职的考生,还必须现场出具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下发的书面辞职文件(或解聘文件),时间为2018年4月9日之前。


  ⑷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以上证件审原件收复印件。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2002年以后毕业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提供证明材料不齐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并查实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并按程序递补1次。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


  满分为100分。


  5.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公共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2:1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须经“盐源县2018年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按程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若无递补人员则不进行递补。


  六、考核


  由中共盐源县委组织部、盐源县人社局牵头,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程序依次递补1次。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盐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并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程序依次递补1次。


  八、选岗


  经公示无异议的报考者,报考盐源县卫计局下属乡镇卫生院的岗位需按总成绩和所报考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选岗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选岗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公共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从高到低确定;仍然并列的抽签确定)。在规定选岗时间不参加者,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岗位选择或逾期未选岗者取消选岗资格。


  报考者因各种原因未参加选岗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应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报考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除盐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乡镇卫生院临床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外,其余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未经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对违反《聘用合同》规定的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聘用文件发出后不在递补。


  十、成绩及有关招聘信息公布方式


  公告发布、补充公告、调整公告、成绩排名、资格复审、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等都在盐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公示、通知。报考者应及时、主动地到盐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了解招聘信息及招聘进程或向中共盐源县委组织部、盐源县人社局、盐源县卫计局咨询,因未按公告规定的时间查询相关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一、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中共盐源县委组织部、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2.应聘人员留下的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且随时保持畅通,若因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请盐源县2018届(2018年毕业)民族地区定向医学专科毕业生按照《公告》要求,务必报考。未参加该岗位报考或未被该岗位聘用的盐源县2018届(2018年毕业)民族地区定向医学专科毕业生,自行另谋其他就业职位,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本县不再针对盐源县2018届(2018年毕业)民族地区定向医学专科毕业生开展专项的安置工作。


  咨询电话:


  中共盐源县委组织部 0834-6362710


  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6365158


  盐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8346-6362211


  监督举报电话:


  盐源县纪委(监察委员会)        0834-6369999


  中共盐源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      0834-6366483


  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0834-6365260


  盐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监察室   0834-6363050


  附件下载:盐源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中共盐源县委组织部 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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