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宁波市海曙区统计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统计调查工作开展的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海曙区统计局现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身体健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
3、统计、会计等经济类专业毕业者优先,能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
4、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工作细致,认真负责,能独立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
填写《海曙区统计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并发送至nbhstj@sina.com,报名时间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4月18日止。
(二)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初步资格审核后,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应聘者参加面试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境外学历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中心认证的认证书。
应聘者需确保提供材料真实、可靠,如与报名表信息不符,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个性特征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一经录用,按照劳务派遣办理有关手续,试用期限为一个月,初次聘用期限为一年。
三、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
1、受聘人员为海曙区统计局编外合同工作人员,根据海曙区统计局编外人员工资待遇规定,年薪3.5万元左右。
2、按照规定享受社会保险。
四、注意事项
本公告由宁波市海曙区统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55889169(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宁波市海曙区统计局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