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黑河市锦河农场招聘公告
2018年黑龙江黑河市锦河农场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锦河农场会计队伍建设,培养全能的财务人员,解决职工子女就业,锦河农场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
一、招聘范围
招聘形式为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
招聘会计岗位人员二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认真细致、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3、责任心强、思想进步、个人素质好、朴实本分。
4、思维敏捷,接受能力强,能独立思考,善于总结工作经验
5、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
6、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7、无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工作记录。
(二)资格条件
1、财会专业(会计学、电算会计)毕业,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锦河农场户口的人员或农场职工子女。
2、有企业财务经验的特殊人员可放宽到35周岁。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在总分基础加分,会计从业资格证和专业职称可以同时加分。
1、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加3分;
2、具有会计初级专业职称的,加3分;
3、具有会计中级专业职称的,加4分;
4、具有会计高级专业职称的,加5分。
四、招聘原则、程序和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公开招聘通知在农场电视台、锦河信息港网站(http://jh.bafj.cn/)、机关公示板上公告。农场人社科、计财科具体组织实施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日至4月7日
2、报名地点:锦河农场人社科,咨询电话0456-8236622
3、报名要求:毕业生需携带:学历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在学信网打印的第一学历学历证明1份。有从业资格证、会计专业技术职称的,需要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资格条件第2条的需要提供所在工作单位证明从事财务工作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
农场公开招聘财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公安部门审核应聘人员是否存在劣迹行为,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笔试
笔试由农场公开招聘财务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卷面100分,按60%折合总分,满分为60分。考试内容为会计学原理、会计实务。
(四)面试
面试由农场公开招聘财务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生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次序。面试评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办法计分。面试实行署名打分,当场宣布成绩。面试成绩100分,按40%折合总分,满分为4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折合分数确定总成绩,总分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由卫生科组织实施。凡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取消资格,按招聘岗位在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业务学识水平、工作作风、工作实绩、自我要求等方面。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取消资格,可根据成绩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在锦河农场信息港、人社科、计财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456-8236100,公示期内接受实名举报,如举报属实则取消录取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有关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 试用期合格农场与其签定劳动合同,执行农场科员工资标准。
2、农场按规定给予缴纳五险一金。
六、相关事宜
(一)被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二)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用合同。
(三)招聘人员实行纪检监督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跟踪监督。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密工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各环节结果公开,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应回避。
七、公开招聘财务系统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任传军、蒋永昌
副组长:黄红星、卢忠波、吕忠华、王元林、张宝成、常 河
成 员:刘玉春、潘 宇、孟翠莲、童海霞、王立军、刘树章刘金玉
八、本方案由锦河农场公开招聘财务系统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