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盐城市建湖县部分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168人公告

来源:中国建湖 2018-04-08 08:56:32

  建湖县部分中小学、公办幼儿园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教练)168人。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建湖县中小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建湖县公办幼儿园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2)。


  2.报名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记录;


  ③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建湖县公办学校(幼儿园)在编教师不得参加应聘。


  3.具体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详见《建湖县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3,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4月14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建湖中等专业学校(县城建宝路888号)3号楼一楼。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0515-86232117、13921853096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考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只能选择县城或镇区中的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填写《建湖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4,以下简称《报名表》),在《报名表》上粘贴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并提交下列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交认定机构或所在高校出具的“该生教师资格证书正在申请办理中”证明,并注明学段、学科及本人身份证号码;或提交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准考证。对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的岗位报名人员不需提交)。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8届毕业生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交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职位表》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已在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编制人员报考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⑥个人诚信承诺书(报名时现场填写)。


  2.所有招聘职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3.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18年4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凭居民身份证到建湖中等专业学校3号楼一楼领取准考证。


  4.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具体名单在中国建湖网上公布),由县教育局、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5.对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的岗位,应聘者被聘用后,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考生可于2018年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凭身份证或准考证原件到建湖县教育局411室查询笔试成绩和排名,也可凭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通过电话查询笔试成绩和排名(查询电话:0515-80693305)。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末位同分情况,则一并跟进。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中国建湖网上公示),不足1:2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面试人员公告(登录中国建湖网查询)。


  ①面试内容及形式。


  幼教、音乐、体育(含篮球教练)、美术学科采取上微型课(70分)加专业技能考核(30分)形式进行。其余学科只需上微型课。


  ②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未达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


  3.总成绩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之和计算。


  四、体检、考察、选岗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考试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按《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县教育局及相关学校、幼儿园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学科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若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3.选岗。对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体检、考察合格毕业生,根据所具备的教师资格情况,在报考的县城或镇区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先高中教育后义务教育的顺序选择具体就业岗位(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抽签确定选岗顺序)。不按规定要求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资格。选岗结束后不再递补。


  对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且体检、考察合格的原我县公办幼儿园人事代理性质的人员(2013年招聘),可选择在报考单位工作,也可选择在原单位工作,不占用原单位今年的招聘计划。


  五、聘用


  选岗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建湖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幼儿园教师岗位一经公示则不再递补。


  2018年8月10日前,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下同);报名时持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证明的往届毕业生须携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逾期不提供上述证件、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及规定限期内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待遇


  聘用人员直接进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所有聘用人员须在2018年8月20日前将个人档案寄送至盐城市建湖县教育局教育档案室(教育局办公楼411室,邮编224700)。个人档案未按时转入者,暂停办理进编和工资初定手续。


  七、回避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八、纪律监督


  为保证教师招聘工作稳妥有序地进行,成立由分管县长和政府办、县纪委监委、编办、人社局、教育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方案的审定、过程的统筹,结果报请县编委会确认。


  具体工作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整个招聘过程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6233249  80600102(第十一派驻纪检组)


  咨询电话:0515-86232117(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15-86220569(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1-3: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职位表


  附件4: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建湖县教育局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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