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湖州市德清县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44人公告

来源:德清教育信息网 2018-04-08 13:31:07

  德清县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德人〔2009〕24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德清县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文化课(24人)


  小学语文15人、小学数学6人、小学信息技术3人


  2.技能课(9人)


  小学音乐3人、小学体育3人、小学美术3人


  3.学前教育(11人)


  二、招聘对象


  1.文化课和技能课教师


  ⑴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户籍不限。


  ⑵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浙江户籍。


  ⑶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德清户籍。


  2.学前教育教师


  ⑴2017、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浙江户籍。


  ⑵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德清户籍。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志于教育事业,体检符合标准,政审合格。


  2.历届生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18届师范类毕业生,报考时对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但须提供所学专业为师范类证明。2018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时须具有相应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研究生报考时对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


  3.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应聘语文教师岗位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研究生暂不作要求。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师范类毕业生,报考岗位应与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学科相对应,或与所学专业相符;非师范类毕业生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研究生,报考岗位应与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学科相对应,或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对照表(附件1)中所列专业名称一致;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研究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专业对照表(附件1)中所列专业名称一致。


  6.具有中学教师资格的,可报考小学相应岗位;具有小学教师资格的,只能报考小学相应岗位;具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的,只能报考学前教育岗位。小学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限报小学相应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研究生,可报考相应学段的学科。每人限报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学段的一门学科。


  7.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并将核减的招聘人数纳入小学语文岗位。调整计划后,如小学语文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的,相应核减小学语文招聘人数,并将核减的招聘人数纳入学前教育岗位。并在“湖州·德清”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栏目予以公布。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按发布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与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湖州·德清”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栏目(县教育局→公告公示栏,网址:http://www.deqing.gov.cn/col/col125/index.html)、德清人才网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需本人自报,不得代报。


  2.报名时间:2018年4月15日9:00—16:00


  3.报名地点:德清县实验学校(德清县舞阳街道曲园南路466号)


  4.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2018年德清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


  ②身份证与户口簿;


  ③毕业证书(应届生提供高校出具的学历证明);


  ④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⑤师范类毕业生均需提供所学专业为师范类证明;


  ⑥普通话等级证书;


  ⑦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6.领取准考证时间:4月21日9:00—16:00,地点:德清县武康中学(德清县舞阳街道塔山街343号)。


  (三)笔试与面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时间初定4月22日,面试时间初定5月6日,笔试、面试公告届时发布在“湖州·德清”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栏目,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逾期责任自负。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的相关学科专业知识(文化课专业知识按高考要求命题;技能课专业知识为现行初中加高中教材知识;学前教育学科为幼儿教育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


  ⑴文化课教师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即按照上课环节进行无学生的授课。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满60分的,则取消招聘资格。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的50% +模拟上课成绩的50%)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⑵技能课教师、学前教育教师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满分各为100分,合格分各为60分,其中一项未满60分的,则取消招聘资格。


  模拟上课:按照上课环节进行无学生的授课。


  技能测试:音乐为弹琴、唱歌和舞蹈;体育为队形口令、投掷和短跑;美术为简笔画、石膏素描和变体美术字;学前教育为绘画、弹唱、舞蹈。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 +模拟上课成绩的30%+技能测试成绩的30%)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模拟上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次序排位高的在前)。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则取消招聘资格。因怀孕不能完成体检程序的,则推迟体检、考察,待公示无异议后,再参加选岗及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资格保留1年。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均取消招聘资格,并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州·德清”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已就业或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由本人负责处理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或聘用关系。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实行“阳光选岗”,即:按入围者所报考学段的学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学校,再按规定办理新增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服务期限须满5年,未满5年的不得调离德清县教育系统。


  五、其他事项


  1.户籍以2018 年4月14日户籍为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户籍未迁回的,提供入学时的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生源地视作户籍所在地。


  2. 2018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留学人员学历学位须于2018年4月14日之前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其中2018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


  4.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无故放弃招聘岗位的考生,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县教师招聘岗位。


  5.本公告由德清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2-8367916、8063783。


  附件1:报考岗位专业对照表


  附件2:2018年德清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德清县教育局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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