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9人公告

来源:成都人事考试网 2018-04-09 13:44:47

  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公告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4〕252号)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8年7月31日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8年2月28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2018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在职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5. 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截止时间2018年2月28日)。


  6.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6日至20日,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成都市疾控中心人力资源管理科。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等信息。


  (1)填报信息:


  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前,须下载《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


  (2)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①《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②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④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⑤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粘贴在报名表上);


  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成绩单、外语及计算机专业技能证书及各类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2)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


  (3)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按照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


  四、面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招聘采取面试方式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综合素质进行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应聘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将在招聘单位网站或办公地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最多递补3次。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者报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招聘单位网站或办公地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将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拟聘人员应在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按本方案考核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应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本单位工作6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九、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成都市龙祥路4号


  联系人:刘老师、顾老师


  咨询电话:(028)87036103


  监督举报:(028)87035037


  邮政编码:610041


  附件1.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附件2.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