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永州双牌县公证处招聘公告

来源:双牌县人民政府 2018-04-09 14:23:32

  双牌县公证处招聘公证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双牌县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辅助人员2名,现将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招录计划及职位


  共计划招录公证辅助人员2人,招聘人员属于编外聘用人员。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具有国家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优先,原则上为双牌县户籍。


  (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领导,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8年5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肢体残疾、无听觉障碍;


  5.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不适合在司法行政部门工作的人员;


  2.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3.受相关人事政策限制不能报考的人员;


  4.其他不适合在司法行政部门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


  公证处的辅助性工作岗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5日至4月25日;


  2.报名地点:泷泊镇紫金南路峦山西巷6号(双牌县司法局3楼政工室);


  3.报名要求:


  ①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②报名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


  ③报名者应如实填写《双牌县司法局公证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4、考察和政审


  确定为考察和政审对象,考察和政审工作由双牌县司法局政工室组织实施。


  五、聘用及待遇


  (一)经考察和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被聘用人员与双牌县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书》。


  (二)因公证辅助人员所属特殊行业,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两个月。


  (三)工资待遇参照双牌县政法工作者标准执行,试用期待遇不低于1600元/月,聘用后待遇不低于2000元/月(含个人社保部分)。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任何环节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取消考生的录聘资格。


  联系人:汤女士 联系电话:18153356813


  唐女士 联系电话:17374692448


  双牌县司法局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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