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市人防(民防)信息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天津市人防办 2018-04-09 16:11:56

  2018年天津市人防(民防)信息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的规定,我单位决定组织2018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人事考试网(www.tjkpzx.com)《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报考人员从 2018年4月4日开始,通过天津人事考试网(www.tjkpzx.com)进行查询。


  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我单位联系。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具体事宜参见考评中心发布的公告。


  报名时间: 4月16日8:00 至 4月22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4月16日 8:00 至 4月24日16:00。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我单位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考计划,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4月27 日9:00至16:00。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 100分)。面试为结构化面谈。


  笔试时间:5月13日


  上午:9:00-11:00 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综合知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5月9日8:00开始。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5月2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 1:3 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 1:3 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户籍证明、党员证明(有党员需求的专业)等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6月23日— 6月24日。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6月20日 8:00—6月22日 16:0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 100 分,及格线为 60 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 100 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 1 位小数,总成绩保留 2 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7月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由我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六、公示


  我单位将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rmfk.tj.gov.cn)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网站咨询电话:18322116013


  招聘岗位咨询电话:022-24698751转61334或13602183086


  监 督 电 话 :022-24698751转61616


  天津市人防(民防)信息管理中心


  2018年4月4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