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株洲攸县事业单位引进100人公告
2018年攸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引进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员100名。为做好此次公开引进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引进原则
公开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引进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详见攸县政府门户网站。
三、引进计划及岗位条件
2018年攸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 100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教育类50名,医疗卫生类30名,综合类20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本次公开引进,专业认定参照《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所学专业已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人社部门确定;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2000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年龄界定以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为准;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5、愿意在攸县最低服务五年;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引进岗位。
四、发布信息
引进公告通过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站、攸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同时每个环节的相关信息在攸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本次引进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分别在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类),南华大学(医疗卫生类)和湖南农业大学(综合类)设置报名点,现场报名和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及地点安排见附件2。
报名要求
(1)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引进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及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2) 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必须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代替报名和网上报名。
(4)保持联系方式通顺,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引进方概不负责。
六、资格审查及考试
(一)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引进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签好诚信报考承诺书,并确保联系电话准确畅通;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在任何环节发现,均可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对象的确定
资格审核确认合格的人员参加考试。
(三)考试的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及地点以资格审查合格后当场发放的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口头答辩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1)口头答辩
口头答辩时量为3分钟/人,答辩成绩满分为100分。答辩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答辩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淘汰,不低于80分者进入下一考试环节。
(2)面试
教育类岗位(含党校教师)面试方式为上课(上课时间10分钟,考前备课40分钟);医疗卫生类岗位采取专业知识测试的面试方式(时量为10分钟);综合岗位(不含党校教师)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量为10分钟),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团队协作精神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考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
面试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淘汰,不低于70分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口头答辩成绩×40%+面试成绩×60%
口头答辩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不再保留。
(4)成绩排名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排前。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县人社部门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门户网和攸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应聘同一岗位的,按综合成绩得分高低排序,聘用对象依次选择聘用单位。由县人社局下达聘用通知,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1、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2018届应届毕业生需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按照攸县人才引进管理相关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十、纪律监督
(一)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违反纪律、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者,将严格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三)对违反公开引进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引进办法引进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引进咨询及监督电话
县人社局:0731-24327816(咨询)
0731-24232421(监督)
县 纪 委:0731-24222449(监督)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监督)
本次引进政策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