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九江产教融合发展中心管理人员招聘4人公告

来源:九江经开区人力资源网 2018-04-10 14:56:59
  九江产教融合发展中心管理人员招聘公告


  一、招聘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一)参加过非法组织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九江职业技术学院现在职的人事代理、合同制人员。


  二、招聘岗位名称、职责、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3)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4月12日。所有符合条件并有意向报名的应聘者均须填写《九江产教融合发展中心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和《报名信息汇总表》,以及本人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打包压缩,以“应聘岗位+姓名+所学专业+毕业学校”为压缩包名称和邮件标题,发送邮件至jzrsc2335@163.com邮箱。未按规定报名的,视为无效。


  2.资格初审。九江产教融合发展中心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其应聘资格。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合要求者请勿报名。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3.单位地址及联络人。九江产教融合发展中心(19路公交终点站—市产研院站)。联系人:涂老师,电话:0792—8262685。


  四、招聘考核与资格复查


  1.本次招聘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学校人事处和产教融合发展中心共同组织,具体安排如下。


  成立招聘考核面试小组,统一负责面试相关工作。


  面试由述职与答题两部分组成,述职时长不超过5分钟,答题共两题,回答总时长不超过3分钟。


  2.资格复查。对资格初审合格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间安排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查需携带材料:报名表、报名信息汇总表、本人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证、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以上证书、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因资格复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经资格复查,各岗位如果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少于3人,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考核。


  3.资格复查时间:4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地点:九江职业技术学院3号教学楼12楼1206办公室。


  4.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公示


  面试成绩求平均值,取小数点后两位,成绩必须在75分(含75分)以上,否则不予聘用。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1.体检:体检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中心统一安排心理测试。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公示:对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如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公示等环节有条件不符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管理与待遇


  (一)用工形式:九江产教融合发展中心统一管理,人事档案材料存放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经体检、心理测试合格,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一般为三年期限。试用期间患重大疾病或精神病者或不能胜任岗位需要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人员视为试用期不合格,招聘单位有权单方解除聘用合同。


  (二)相关待遇


  1.转正后工资(税前)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按照实际工作时间、工作考勤和工作业绩确定)和年奖三部分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月)


  2.交通误餐补助:600元/月,按照工作天数和工作考勤确定。


  3.以基础工资为基数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4.聘用人员自行解决住房问题。


  点击下载>>>


  附件1:九江产教融合发展中心管理人员招聘报名表.xls


  附件2:报名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3:招聘岗位名称、职责、人数及条件.docx


  九江产教融合发展中心


  2018年4月3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