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玉林市中小学教师招聘555人公告

来源:玉林人事人才网 2018-04-10 16:28:08

  2018年玉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了及时补充合格教师,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玉市人社发〔2012〕116号)和《关于印发2018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师范〔2018〕10号)的规定,我市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公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及特殊教育学校,下同)2018年计划公开招聘教师555人,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41人,面向代课人员招聘教师11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二)招聘对象应18周岁以上,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具体应聘条件以《2018年度玉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为准。


  (四)高层次、急需紧缺教师引进可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执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四)现役军人;


  (五)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六)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七)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8年4月1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二、招聘范围


  主要面向全国、广西或玉林市公开招聘。各个岗位的具体招聘范围详见招聘计划表。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为准。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系统导航“考试报名”→“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2018年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同时按照报名系统上传照片要求上传证件照。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与说明》等可以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取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方能报考;非在职在编但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人员,应当取得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方能报考。


  网上报名时,资格审查单位将根据报考者在网上所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审核(有关报考所需的证件材料原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现场审验)。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的报考信息,并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填报的信息不全、错误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4月12日 9:00 至 4 月 16日 17:30。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资格审查部门依据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在网上及时反馈给报考者,报考者在网上可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个人信息及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超过报名时间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特别申明: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报名后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因此,请报考者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4月12日 9:00 至 4 月 17日 17:30。


  (三)缴交考试费方式与时间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须在2018年4 月 18日 17:30前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完成缴费。考试费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不收取报名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已交考试费的应聘人员,可于考前一周按准考证所示考点到该考点主管部门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四)笔试开考比例


  按有关要求,对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而确需开考的岗位须报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为提高工作效率,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按以下规定执行:


  1.县城以上(含县城)的中学和小学教师岗位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一律取消招聘计划或调减招聘计划至1:3比例。


  2.县城以上(含县城)的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教师岗位和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岗位可将同意开考的比例定为1:2,不符合此比例的,一律取消招聘计划或调减招聘计划至1:2比例。


  3.乡镇中学的教师岗位可将同意开考的比例定为1:2,不符合此比例的,一律取消招聘计划或调减招聘计划至1:2比例。


  4.乡镇小学和幼儿园的教师岗位可将同意开考的比例定为1:1,并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单位的偏远艰苦程度和招聘岗位的急需紧缺程度决定取消招聘计划或继续开考的岗位。


  按以上规定需取消招聘计划或调减招聘计划的岗位将于2018年4月22日前公布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和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


  (五)改报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的考生,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后报考者应立即电话告知资格审查单位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查询改报资格审查结果。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改报时间:2018年4月24日9:00至16:30


  改报岗位的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4月24日9:00至17:30


  (六)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须在考前一周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应妥善保管。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8年5月7日-5月11日。


  四、考试


  2018年玉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本次招聘考试的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30%+面试成绩×70%。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人选;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科目成绩高者确定为人选。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科目


  2018年5月12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 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2.笔试地点


  玉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考点统一设在玉林城区。笔试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考生可于2018年5月下旬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玉林市教育局将根据全市考生笔试成绩的总体水平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从代课人员招聘教师除外),并于6月上旬公布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和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考生只有达到全市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才有资格竞争进入岗位面试范围人选。


  4.照顾加分


  照顾加分的条件:


  ①按桂人发〔1999〕83号文件或桂办发〔2008〕35号文件的规定,经组织人事部门从大中专毕业生中选聘到本市各村级组织担任“村官”(现仍在村官岗位)且任职满2年(至今年7月31日止),经考核合格的加5分。


  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或西部志愿者服务满两年(至今年7月31日止)凭自治区选派机关证书加5分。


  ③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④本市辖区内驻军军官的随军家属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加5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给予其中最高一项的加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加分材料送审方式及时间:


  缴费成功并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以下材料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从网上打印的《2018年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本人身份证、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材料和符合照顾加分的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凭选派机关证书;大中专毕业生“村官”凭有效的聘用协议书或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少数民族凭身份证及户口簿;随军家属凭有效随军审批表)。逾期不送审加分材料的考生,不再给予加分,责任自负。


  为简化少数民族考生递交加分材料程序,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考生,只需在送审加分材料期间将《2018年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及户口簿或扫描(拍照)件寄送(传真、电子邮件)到审核单位进行预审核即可,可不到现场递交加分审核材料(待进入面试入围人选时,再提交加分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考生送审加分材料时间: 2018年5月15日—5月18日上班时间。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可通过说课、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开展。


  玉林市直学校的面试工作由玉林市教育局会同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组织实施,县(市、区)学校的面试工作由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满分为100分。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组织实施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1:3的比例,按照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笔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科目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科目成绩+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发布面试资格审核公告


  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后,玉林市教育局统一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和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发布《2018年玉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资格审核公告》,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招聘计划调整情况、取消开考的岗位及面试资格审核时间、地点、材料等有关要求。


  面试资格审核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6月中旬


  3.开展面试资格审核


  报考玉林市直学校的由玉林市教育局负责面试资格审核;报考县(市、区)学校的,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面试资格审核。


  面试入围人选需在面试资格审核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面试资格审核单位进行现场审核。未经面试资格审核或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人员不能确定为面试考生。外省籍考生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面试资格审核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核单位同意,可在资格审核规定时间内拍照(扫描)相应的材料通过网络传送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待到正式面试前3天再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审查单位进行现场复审,复审合格才能参加面试。


  面试入围人选参加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18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审核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代替〕、教师资格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报考有户籍限定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在编人员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在送审加分材料阶段仅按规定进行过少数民族加分材料预审的考生,进入面试入围人选时,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核现场递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对少数民族加分条件进行审核确认。


  考生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凡提供的证件与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面试组织实施机关有权取消考生的面试资格,考生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责任由考生自负。


  面试资格审核阶段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相应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面试人选,但递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3批次,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核要求同上。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交书面说明。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6月下旬。


  4.发布面试公告


  经面试资格审核确定面试考生后,由面试组织实施机关于面试前3个工作日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和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6月底。


  5.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拟安排在7月上旬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面试组织实施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6.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经批准不足1:3比例开考笔试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须达到如下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才有资格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1)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2)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3以下(不含1:3)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3且面试成绩达不到相关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列为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应聘人员的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计生情况、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阶段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经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并按上述要求进行体检、考察。


  六、公示和审批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经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在玉林人事人才网、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的,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调查核实。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不得再参加2018年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其他岗位的应聘。


  七、聘用及待遇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程序,经人社部门批准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使用实名编制招聘的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后,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通知和人员名册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按国家与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


  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或非实名编制)招聘的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按照《玉林市非实名编制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玉编办〔2018〕13号)文件精神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首次进入事业单位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情况决定是否开展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如需开展,将于2018年8月7日在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和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发布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公告。


  九、关于从代课人员中招聘教师


  玉林市各县(市、区)面向代课人员招聘教师列入全市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设定专门岗位面向代课人员招聘。符合专设岗位报考资格的代课人员需要按本公告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网上交费,并参加全区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科目的统一考试。专设岗位的报考范围、报考条件、报名方式、资格审查的办法、开考比例、加分办法、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和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的办法等,由各县(市、区)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在专设岗位招聘公告中详细明示。


  十、招聘监督


  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2685868(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招聘公告由玉林市教育局和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关注玉林人事人才网和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发布的有关公告,并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电话的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请咨询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详见《2018年玉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政策问题可咨询玉林市教育局(0775-2684011)、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5-2684008);考务问题可咨询玉林市招生考试院(0775-2685211);报考系统的问题请咨询广西招生考试院(0771-5337390)。


  附件:1.2018年玉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2.2018年玉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提示


  玉林市教育局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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