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防城港市上思县中小学教师招聘62人公告

来源:广西招生考试院 2018-04-11 08:30:17

  2018年度上思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及时补充急需紧缺岗位教师,根据国家及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公办中小学的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我县今年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2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我县中小学的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通过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择优选拔,及时补充合格教师,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县教育局主管的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不含教学辅助教师),不包括以上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


  三、招聘的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6所学校,计划招聘岗位共30个,招聘教师共62人,全部使用教师编制招聘。具体情况为:上思中学高中教师10人、上思中学初中教师10人、上思县民族中学初中教师10人、上思县平福乡中心小学小学教师15人、上思县南屏瑶族乡中心小学小学教师15人和上思县直属机关幼儿园幼儿教师2人。详见附件:《2018年度上思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使用教师编制招聘共62人)。


  四、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31日至2001年3月31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3月31日后出生)。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2年3月31日后出生)。


  (四)具备以下各类条件的应聘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


  2.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


  3.报考乡镇及以下(平福乡中心小学和南屏瑶族乡中心小学)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取得本科学历,专业对口,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


  (五)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将于 2018 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提供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和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新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其他在编人员报考的需经本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8年3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系统导航“考试报名”→“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与说明》等可以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二)报名时间:2018 年 4 月 12日 9:00 至 4 月 16 日 17:30。


  (三)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4月12日9:00至4月17日17:30。县教育局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2018年4月12日9:00至4月16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8年4月16日17:30至4月17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四)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统一支付报考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 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报考费每人每科 50元。已缴报考费的应聘人员,可于考前一周按准考证所示考点到该考点主管部门领取收费收据。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于 4 月18日17:30 前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五)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原则上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但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须经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能开考)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应聘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 4 月 24 日 9:00 至 16:30 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日期:2018年5月12日(星期六)。


  2.笔试安排:


  上午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4.笔试成绩查询。2018年5月25日起,应聘人员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5.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市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的总体水平和报考岗位情况,按笔试科目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防城港市人才网(fcg.gxrc.com)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市教育局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由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员。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又确需进人的,必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免笔试的应聘人员和参加笔试按 1:3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共同参加面试。


  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供相关证件(书)原件,并在面试前完成资格复审。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则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书)原件,经县教育局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由应聘人员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聘人员须提供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证件(书)原件,如: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拿到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70-2077805)进行验证,如应聘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2.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员确定后,在防城港市人才网(fcg.gxrc.com)和上思教育网(www.0770.gov.cn)发布面试公告,县教育局以书面形式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公告。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必须携带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免笔试的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


  4.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通过试讲方式开展。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执行。


  5.面试成绩。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则通过加试答辩的方式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


  七、考核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和具体实施。


  (一)确定考核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县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


  (二)考核。考核组由两人以上组成,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八、体检和公示


  (一)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付。


  (二)若有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聘人员,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


  (三)县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防城港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考核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九、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


  公示期满后,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经过第一阶段的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仍有空缺岗位的,县教育局发布复征志愿补充招聘信息,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开放“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开展调剂补充招聘的报名工作。


  十、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


  (一)补充招聘条件。参加了2018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且取得笔试成绩的考生,可以参加补录。已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不能再参加补充招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补充招聘时,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职位;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二)有关时间节点。


  1.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8月7日)。


  2.复征补充招聘网上报名(8月9日9:00至8月10日17:30分)。


  3.资格审查(8月13日前完成,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允许改报)。


  4.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等环节的标准条件设置,参照上述“六、考试的(二)面试”、“‘七、考核”和“八、体检和公示”执行。


  十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程序、规定报批聘用。


  十二、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并遵守考试纪律。本次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记入诚信档案库等的处理;应聘人员聘用后被查明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聘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学科)类别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年版)》设置。


  附件:2018年度上思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使用教师编制招聘共62人)


  上思县教育局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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