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连云港市东海县招聘新教师220人公告

来源: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4-11 09:11:32

  东海县2018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有关精神,经研究,东海县教育局决定为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0名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东海县2018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和《东海县2018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分配表》(附件2,以下简称《分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六)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历(岗位代码为112的岗位,学历放宽为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七)具有相应层次教师从业资格(详见《岗位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8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8年4月21日至4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节假日不休息。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地点:东海县晶都大道北侧东海县教育局群众工作站(教育局大楼后面)。政策咨询电话:0518-87800730。


  (三)报名材料


  请应聘人员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东海县2018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附件3,正反面打印)并粘贴近期同底版2吋免冠照片2张。


  2.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毕业证书(2018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教师资格证书(也可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应届师范生直接认定证明)。


  5.部分岗位需提供连云港市户籍证明材料(户口本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详见《岗位表》。


  6.代为报名的,须持应聘人员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费用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免收考试报名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五)开考比例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3: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相关信息将在东海教育信息网(http://112.85.46.198)公布。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东海县教育局统一组织。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由公共知识(约占20分)和学科专业知识(约占80分)组成。公共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及其它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内容。学科专业知识笔试范围为本岗位相应的学科内容。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之内在东海教育信息网、东海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和招聘报名处公布。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东海教育信息网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形式:


  (1)报考106-112、122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演课和技能测试,两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演课成绩×50%+技能测试×50%。


  (2)其他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演课,满分为100分。


  2.面试内容:


  (1)演课内容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材。


  (2)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具体内容如下:


  106岗位:包括声乐和自弹自唱,两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技能测试成绩=声乐成绩×50%+自弹自唱成绩×50%。


  107岗位:包括100米跑和立定三级跳远,两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技能测试成绩=100米跑成绩×50%+立定三级跳远成绩×50%。


  108岗位:包括素描和色彩,两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技能测试成绩=素描成绩×50%+色彩成绩×50%。


  109、122岗位:计算机实际操作能力。


  110-112岗位:包括绘画(必测项目)、弹唱或舞蹈表演(选测项目,二选一),两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技能测试成绩=绘画成绩×50%+弹唱或舞蹈表演(二选一)成绩×50%。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4.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若依然相同,需进行加试,加试方法另定。


  面试成绩、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之内在东海教育信息网、东海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和招聘报名处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东海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东海县教育局参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东海教育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总成绩高低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择岗、签订就业协议。具体岗位见《分配表》。选岗完成后,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在东海县教育系统工作不得少于5周年,且在第一个单位工作不少于3周年。如有违约,用人单位将有关情况存入个人诚信档案。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经招聘程序聘用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东海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三)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于招聘单位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东海县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8-87800751。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海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东海县2018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


  附件2.东海县2018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分配表


  附件3.东海县2018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


  东海县教育局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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