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特勤辅助人员4人简章

来源:启东人事人才网 2018-04-11 10:12:53

  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特勤辅助人员简章


  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近海镇)边防派出所系受市公安局委托,承担开发区(镇)辖区内相关执法职能以及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现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勤辅助人员若干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处事公平公道,身体健康,无犯罪纪录。


  2、男性,身高1.65米以上, 40至20周岁之间(1978年3月以后至1998年4月之前出生),高中或大专在读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复员及转业(退役)军人条件确实优秀的,学历可放宽至初中毕业。


  4、符合招录条件、常住本区镇,且条件优秀的优先录用。


  5、曾在园区消防、城管、特勤等本级财政保障的部门工作过,由于个人原因或被辞退的,不再列为本次扩招对象。


  二、招聘人数:4人。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0日—25日止。


  (上午9:00-11:40,下午13:30-16:30,节假日休息除外)


  2、报名地点:启东高新区南海路558号海韵大厦底楼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窗口~高新区聘用职工管理办公室报名处。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80928251    15950839850


  3、报名随带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④退伍军人应聘的需携带军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是党员的需提供党员证明;


  ⑤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发区(镇)财政拨款单位在职人员报名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材料。


  ⑥户籍地无犯罪记录证明。


  4、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上述所提交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通知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接到应试通知后,持本人身份证、党员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必要证件参加考试。


  6、考试内容及形式


  本次招聘采用体测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按照百分制计算最终成绩,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具体形式以通知为准。


  7、体检


  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8、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对弃权、体检和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空缺岗的,由高新区聘管办根据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递补。


  四、录用及待遇:


  录用岗位确定后,由高新区聘管办发出《录用通知书》,被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开发区(镇)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者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到,逾期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由此造成空缺岗位的,由聘管办根据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一次性递补。


  被录用人员性质属于劳务派遣工,派驻高新区边防派出所,工作及日常事务管理接受边防派出所全面管理、领导。设试用期2个月,期间工资按照启东市当期最低工资标准发放(1890元/月),无任何其它待遇。由于该工种具有一定特殊性,固试用期满另设考察期10个月,期间工资等待遇按照转正后标准执行。考察期满,由聘管办会同用工部门(边防所)对考察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如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转正后工资待遇原则每月不少于4000元(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配发工作服。具体工资结构组成按照开发区(镇)党工委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活动由开发区(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录)用资格。


  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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