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25人简章
2018年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18年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面向优秀应届大学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数量
(一)综合管理A岗位5名:要求为建筑类、地质类、交通工程类、机电和机械与仪表类、化学工程类专业。
(二)综合管理B岗位5名:要求为会计财务类、经济金融类、审计类、统计类、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类专业。
(三)综合管理C岗位15名:专业不限。
考生报考时可参照所列专业报考(附件1)。招聘主管机关在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过程中,对同意报考的新增加专业,将在莱山区人力资源网(http://www.gxqrc.com/index.jsp)上更新,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五)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18年4月19日。
(六)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2018年7月底前按正常学制正常毕业,且在校期间担任过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或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满一年(如当年9月至次年7月任职,任职时间视为满一年)。任职时间截止到2018年4月19日。
考生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
(七)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4.违纪违法的;
5.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6.按正常学制未能同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7.因个人原因未能在《党章》规定时间内转为正式党员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9日9:00-4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4月19日11:00-4月24日11:00;
报名网址:http://www.gxqrc.com/index.jsp(莱山区人力资源网)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4月23日16:00自动禁止报考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初审:招聘主管机关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2小时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4月24日11:00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4月24日15: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须于2018年4月27日9:00后下载打印《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其中综合管理A岗位、综合管理B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调整到综合管理C岗位,并在莱山区人力资源网公布。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考生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代替。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信息请随时关注莱山区人力资源网。
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不含照片),考生须事先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亲笔签名的承诺书;
3.身份证;
4.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所学科目成绩单(需同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和院系公章);
5.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需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6.中共党员和学生干部证明(附件3,需加盖院系以上党组织印章);
7.1寸免冠同底版照片5张(须与报名系统照片同底版)。
享受减免体检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还需携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办理确认和后续体检费用减免手续。没有《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的,城市低保人员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大学生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后第二天17:00前提交。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博士研究生可免于考试,采取直接面谈考察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各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考试内容为综合写作。笔试时间为2018年5月5日上午9:00—11:00。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因弃权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线内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度。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现场宣布成绩。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事宜请关注莱山区人力资源网。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则以学历高低排序,学历仍然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莱山区人力资源网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选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主要采取实地考察的形式,参照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局、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2号)规定,到考察人选所在学校,全面了解考生综合素质、基本能力、发展潜力和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重点突出对德的考察,同时对考生资格及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主管机关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处理不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主管机关组织考生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享受减免费用的人员由招聘主管机关负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1.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莱山区人力资源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2.聘用人员均使用事业编制,由组织部门统一分配工作,统一管理。对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收取考务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中共烟台市莱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891572
监督电话:0535-6891730
报名、笔试成绩查询及招聘通知、信息公告公示网站:莱山区人力资源网(http://www.gxqrc.com/index.jsp)
中共烟台市莱山区委组织部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