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省临邑师范学校招聘教师2人简章

来源:德州市教育局 2018-04-12 10:15:59

  山东省临邑师范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国家、省和我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德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山东省临邑师范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三)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2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五)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资格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8年4月12日为截止日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


  5.凡与我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办法


  (一)面试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自本简章公布之日起,到2018年4月18日18:00时止。报名人员持相应的材料直接到学校行政办公室(办公楼二楼西侧)报名。


  具体办法和要求:


  1.个人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人员下载《德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德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后,完整、如实填写《德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并将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电子照片粘贴到表格指定位置。应聘人员须携带《德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德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纸质件和资格审查所需的全部材料到学校报名,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如应聘人员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2.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经本人亲笔签名的《德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试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德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和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无业人员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择业期 (2015届、2016届、2017届毕业) 内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在职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2018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但需在毕业离校前取得报考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者解约证明。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面试程序


  1.初试。


  (1)初试条件。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与招聘计划数超过6:1的,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6:1的,直接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的,按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标准核减招聘计划。


  (2)初试方式。初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初试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根据初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初试时间。初试时间、地点和参加初试人员名单,登陆招聘学校网站(http://www.sdlysf.com/)查询。


  2.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分为三个环节:说课、答辩和技能测试(专业课教师)。


  (1)说课。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说课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说课的具体程序和要求由招聘单位提前通知到参加面试的考生。


  (2)答辩。听课专家根据考生说课情况,现场提出2至3个专业问题,由考生思考后现场进行答辩。专家根据考生对专业知识的熟悉程度进行现场打分。答辩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3)技能测试。增加技能测试的岗位主要测试相关岗位应具备的实践操作能力。技能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由招聘单位提前通知到参加测试的考生。


  (4)面试总成绩计算。没有技能测试的岗位,说课成绩占总成绩的70%,答辩占总成绩的30%;增加技能测试的岗位,说课成绩占总成绩的50%,答辩成绩占总成绩的10%,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说课成绩、答辩和技能测试原始成绩中有一项低于6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5)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登陆招聘学校网站(http://www.sdlysf.com/)查询。


  (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


  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者,按照说课成绩、学历层次、答辩成绩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先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考察和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范围及考察、体检工作具体安排,德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dzedu.gov.cn/)上公布。


  1.考察。招聘单位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以及回避制度执行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州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原始资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三、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工作咨询与监督。设立学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和教育局招聘监督电话。报名咨询电话:山东省临邑师范学校:0534-2141666 2141516,德州市教育局监督电话:2322432。


  附件1:德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附件2:德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附件3:德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山东省临邑师范学校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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