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宜春高安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14人公告
为了提高检察工作效率,根据中央政法委和上级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有关要求,经高安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市招聘高安市人民检察院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招聘范围及条件
招聘名额: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名额14名。
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全日制大专或大专以上院校毕业生;
3、高安市户籍,或夫妻有一方为高安市户籍,或夫妻有一方为高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4、2000年1月1日至1983年1月1日出生;
5、男性身高不低于1.66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6米,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心理素质好,无残疾,无口吃,无明显疤痕,无纹身。
二、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聘任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2400元,试用期后正式聘用每月基本工资3000元。同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保、医保、工伤等五种保险金,单位缴交部分由单位承担,个人缴交部分由个人承担。工作日提供免费中餐,不提供住宿。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分四步进行:
第一步:发布公告及报名
1、发布公告7天。2018年4月10日至4月16日,招聘办在高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大厅和大门口张贴纸质版招聘公告,并在高安市政府网(www.gaoan.gov.cn)、高安市人民检察院网站(www.jxgaoan.jcy.gov.cn)及“高安检察”、“高品高安”、“法治高安”公众微信号分别发布电子版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3天。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自行登陆高安市人民检察院网站(www.jxgaoan.jcy.gov.cn),下载《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考登记表》并由本人如实填写,于2018年4月19日17:30前,持本人全日制大专或大专以上毕业证、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到高安市人民检察院七楼政工科报名,提交填写好的《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考登记表》并填写《诚信承诺书》。
联系报名电话号码:政工科7065232、彭科长13507951971、陈副主任13979571868。
3、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通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携带身份证于2018年4月23日至4月24日到高安市人民检察院七楼政工科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况,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第二步:考试及体检
1、考试。2018年4月25日,先后进行申论考试和计算机速测。申论考试成绩占30%,计算机速测成绩占20%,合称理论考试成绩,占50%。招聘办根据考生申论考试和计算机速测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入闱人员名单,若发生末位同分情况,则一并入闱面试,若报考人数少于招聘人数1:3比例,则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4月28日,采取竞争式面试,面试成绩占50%。
3、拟定体检人员。招聘办根据考生申论考试、计算机速测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比例拟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法律类毕业生优先拟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4、体检。经招聘办确定参检人员后,提前3天电话通知考生空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身体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第三步:确定并公示招聘名单
1、考生按要求提交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无违法犯罪证明。
2、经审核,对无违法犯罪行为者进行公示。若公示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应聘条件者,出现空缺从其后符合条件人员名单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考生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第四步:签订聘用合同
1、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办通知到岗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评由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共同进行。考评合格者正式录用并与高安市人民检察院签订聘用书记员合同,第一次一年一签,以后每次三年一签。
2、对所聘人员实行动态管理,若有违反聘用合同、违反工作纪律、不服从管理者,将予以解聘;聘用期满且无不良表现的,可以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3、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5221920。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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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招聘检察院书记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