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赣南医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45人公告

来源:赣南医学院 2018-04-12 10:27:03
  赣南医学院2018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一、 学校简介


  赣南医学院位于享有“红色故都”、“ 客家摇篮”、“世界橙乡”、“ 世界钨都”、“ 稀土王国”之美誉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西省赣州市内。中国科学院院士韩济生教授担任名誉院长。学校创办于1941年,目前是江西省唯一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本科医学院。学校现有黄金、章贡两个校区,占地总面积1200亩,校舍建筑面积30余万平方米;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现有23个本科专业,16个专科专业,涵盖医学、理学、工学、文学、法学、管理学、教育学7个学科门类;拥有11所附属医院(含3所直属、8所非直属);有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省级博士后工作站)1个,省高校“十二五”重点一级学科2个,省重点实验室1个,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软科学研究基地1个,省医学领先学科1个,省尿路结石现代治疗中心1个。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0693人、专科生1612人,硕士研究生173人、外国留学生169人。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


  除表中特别注明,各岗位条件如下:


  (1)年龄:博士45周岁以下(1973年9月1日后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必须取得相应的研究生学历和学位。


  三、报名办法


  1、应聘者请通过电子邮件或直接到学校用人部门报名,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岗位招满为止。


  2、报名时请提供求职简历和相关证件。


  3、学校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园区,邮编:341000。


  4、来校面试的交通费及住宿费由我校承担。


  四、考核方式


  1、根据岗位需要,考核方式采取考核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小于3:1时,拟聘用人选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不含70分)。


  3、进入体检的人员因体检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4、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 检


  1、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按江西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我校承担。


  六、聘 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入校聘用入编手续。


  七、主要待遇


  (一)分五个层次兑现相关待遇:


  第一层次人才:两院院士;“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入选者;受聘国(境)外一流大学终身教授职务,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专家。


  相关待遇:双方协商议定。


  第二层次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入选者;中组部“千人计划”入选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学科带头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受聘国(境)外著名大学教授职务并取得重大原创性成果的中青年专家。


  相关待遇:双方协商议定。


  第三层次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博士生导师;近五年主持2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职称人员;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水平较高的具有正高职称、博士学位的省部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人员或省部级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相关待遇:


  1、学校提供安家费150万元。其中:一次性安置费100万元于正式报到后发放,住房补贴50万元分5年平均计发。


  2、享受5年人才津贴,标准为6000元/月。


  3、科研启动费:医学类、理工类不低于80万元,文科类不低于40万元。


  4、配偶安排在学校或附属医院工作,享受正式在编职工工资、福利待遇(若符合入编政策可办理正式入编手续)。


  5、在校工作期间,享受二级教授绩效待遇。来校前已具有二级教授以上职称的按实际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兑现绩效工资待遇。来校后聘为研究生指导教师。


  6、配备笔记本电脑一台,在校工作期间享有使用权。


  第四层次人才:出站博士后且近3年发表SCI或CSSCI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SCI二区及以上或CSSCI刊源期刊库相应学科排名前20%至少2篇);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博士且近3年发表SCI或CSSCI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SCI二区及以上或CSSCI刊源期刊库相应学科排名前20%至少2篇)。


  相关待遇:


  1、学校提供安家费80万元。其中:一次性安置费50万元于正式报到后发放,住房补贴30万元分5年平均计发。


  2、享受5年人才津贴,标准为2000元/月。


  3、科研启动费:医学类、理工类不低于60万元,文科类不低于30万元。


  4、配偶具有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且符合学校或附属医院当年度公开招聘条件者,通过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途径解决就业问题。无法通过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途径解决就业的,配偶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通过自主招聘至校本部人事代理岗位工作。配偶系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下学历安排至校本部从事临时聘用岗位工作。


  5、先按五级副教授兑现绩效工资待遇,3年后按实际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兑现绩效工资待遇,来校前已具有五级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按实际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兑现绩效工资待遇。来校后聘为研究生指导教师。


  6、配备笔记本电脑一台,在校工作期间享有使用权。


  第五层次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并取得学历、学位的博士。


  相关待遇:


  1、学校提供安家费50万元。其中:一次性安置费25万元于正式报到后发放,住房补贴25万元分5年平均计发。


  2、享受5年人才津贴,标准1000元/月。


  3、科研启动费:医学类、理工类不低于40万元,文科类不低于20万元。


  4、配偶具有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且符合学校或附属医院当年度公开招聘条件者,通过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途径解决就业问题。无法通过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途径解决就业的,配偶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通过自主招聘至校本部人事代理岗位工作。配偶系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下学历安排至校本部从事临时聘用岗位工作。


  5、先按七级副教授兑现绩效工资待遇,三年后按实际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兑现绩效工资待遇,来校前已具有七级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按实际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兑现绩效工资待遇。来校后可立即申报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只要业绩条件符合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即可聘为研究生指导教师。


  6、配备笔记本电脑一台,在校工作期间享有使用权。


  (二)其它优惠条件


  1、学校近期将出台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的更优惠政策,新政策出台后执行新政策。


  2、学校将提供适量拎包入住房备选。


  点击下载>>>


  附件: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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