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牡丹江穆棱市煤炭工业管理局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市煤矿安全监管力量,保障我市煤矿生产安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驻矿安监员(非编制人员),以补充我市煤矿驻矿安监员不足的现状。为切实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市煤炭局共招聘驻矿安监员4名。
二、招考条件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前科劣迹;
2、身体健康,体型匀称,五官端正;
3、热爱煤炭事业,服从单位对岗位的分配;
4、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户籍不限;
5、身高170cm以上(含170cm),体重不能超过或低于标准体重的25%(标准体重=身高(厘米)-110);
6、报考所使用的所有证件需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取得;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它情形的。
三、招考程序
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8日至2016年4月2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穆棱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办公室(人民办事中心7楼)。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退伍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4、咨询电话:0453-3123861。
(二)考试和加分项
1、考试:考试采取体能测试和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以百分计,其中体能测试占70%,笔试占30%。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分钟引起向上和1000米,体能测试以百分计,其中为1分钟引起向上占30分、1000米占70分。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测试。
(2)笔试:笔试内容为基础知识写作。笔试以百分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宜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2、加分项:对招聘的人员实行加分政策,煤炭相关专业毕业加3分,退役军人加3分,加分可累计。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确定拟聘人选: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如总成绩确定的人选最终出现并列,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的高低确定最终人选。
(三)体检、政审考核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比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下发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稿)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政审考核由市煤炭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秉承全面、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或政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产生的空缺从总成绩排名顺序中按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拟聘用的4名人员确定后,在市电视台和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市煤炭局按照相关程序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 。
四、职责、待遇及管理
市煤炭局招聘的人员是市政府根据煤炭局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为煤矿安全监管等方面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每3年签订一次,聘用合同期满后,终止合同或视工作需要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聘。
驻矿安监员的工资按每月2000元标准执行,由市财政纳入预算,按月拨付,并由财政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五、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或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招聘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招聘资格。
本公告由穆棱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公开招聘驻矿安监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聘用合同书规定办理。
政策咨询电话:0453-3123861。
穆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