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苏州太仓市司法局招聘工作人员1人公告
太仓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社工1名
三、岗位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犯罪记录。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需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服务意识及团队合作精神,工作积极主动,服从组织安排。
3.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专业,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公开招聘的程序和要求
●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1日—2018年4月15日
2.报名方式: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将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图片形式)发送至邮箱:sfj53527299@163.com
3.报名咨询电话:0512-53527299
●考试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与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按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
2.考核方式:综合考核。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预审人数比例多于1:5的,则采用人岗相适度评价+综合考核测评。
3.人岗相适度评价:对照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根据报名者信息资料逐个评价,以不高于1:5的比例,按分数从高到低来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员。
4.综合考核测评以面试为主,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测试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相应标准进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录用及待遇
录用人员统一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按照有关规定与太仓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书》。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参照太仓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执行。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六、其他
本次招聘由太仓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太仓市司法局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