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德州庆云县事业单位招聘211人简章

来源:庆云人社局 2018-04-15 10:12:07
  2018年庆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发展活力,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1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应聘庆云县人民警察训练中心岗位的要求30周岁以下(1987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五)应聘庆云县人民警察训练中心岗位的考生除具备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身体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色盲,无嗅觉迟钝,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报考法医岗位的考生,要求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等身体条件的要求;符合招聘人民警察的标准要求;
 
  (六)应聘庆云县海岛金山寺景区管理处岗位从事接待讲解工作的考生,要求形象气质较好,女性身高不低于1.6米,男性身高不低于1.7米;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七)定向招聘岗位: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由我省招募和选派的在庆云服务、庆云生源或具有庆云户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2014年、2015年、2016年)可应聘;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是我县接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符合岗位条件的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能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八)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18年4月20日之前取得,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
 
  2、我县公开招聘的后备教师;
 
  3、我县医院公开招聘的备案制管理人员;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7、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以及有6个月及以上非公派海外留学经历,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应聘庆云县人民警察训练中心岗位;
 
  8、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 2018年4月20日9:00至4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4月20日11:00至4月24日16:00
 
  缴费时间: 2018年4月20日11:00至4月25日16:00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庆云县人社局网站(http://www.qingyun.gov.cn/n31116548/n31119912/n31121448/index.html)工作动态栏报名入口,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待审期为2个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鉴于参考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现行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不属于现行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应聘人员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应当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基本情况。必要时,应当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2、资格初审: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庆云县人社局网站工作动态栏报名入口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庆云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笔试考务费40元。
 
  拟享受减免公共科目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网上缴费后于4月30日前携带《庆云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到政务服务中心(B座705房间)办理确认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紧缺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仍达不到比例的计划划归本单位报考比例最大的岗位(教育类、卫生类除外、徐园子乡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招聘农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1名计划,若报名达不到比例,1名计划划归徐园子乡所属事业单位报考比例最大岗位)。招聘计划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时间在人社局网站另行公告。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需提交《庆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1、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限户籍岗位)、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其他人员:提交毕业证、学位证、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限户籍岗位)、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外留学学历或国内高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学历,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定向岗位人员:符合定向招聘的考生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时还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庆云户籍的基层项目生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在职人员还应提交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可在考察环节前提供)。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5月12日
 
  考生于2018年5月4日9:00登录报名入口打印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见准考证。
 
  根据岗位类别,笔试内容分为综合类、卫生类(医疗)、卫生类(检验)、教育类,各类均考一科。
 
  1、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2、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照医疗、检验两类分别命题;
 
  3、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确保招聘质量,笔试成绩公布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类别、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按照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登录庆云县人社局网站工作动态栏查询。
 
  (二)面试
 
  应聘人员的面试方式、时间、地点、面试人员须知等详见面试方案,面试方案另行公告。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及职业能力。根据招聘岗位类别,卫生类、教育类、庆云县海岛金山寺景区管理处岗位、庆云县文化中心岗位面试分别由卫生部门、教育部门、庆云县海岛金山寺景区管理处、庆云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实施;综合类岗位的面试由庆云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根据招聘岗位类别、面试成绩分别划定最低合格线,考生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根据岗位特点,应聘庆云县海岛金山寺景区管理处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三)体能测评
 
  应聘庆云县人民警察训练中心岗位的考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
 
  公安机关的体能测评工作,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应聘人员考试成绩。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6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组织实施单位将当场予以处理,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因弃权和体能测评未达标形成岗位上的人员空缺,依次递补。
 
  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并在庆云县人社局网站公示。总成绩相同者,按照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原则确定最终名次,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四、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应聘庆云县人民警察训练中心岗位的考察政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教育岗位的体检标准项目还需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检查;应聘庆云县人民警察训练中心岗位的体检标准项目还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检查,《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放弃资格和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
 
  (三)高分先选
 
  应聘合并类岗位的人选,考察、体检合格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该岗位规定的具体招聘单位,高分先选过程中因弃权出现岗位上的人员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
 
  (一)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庆云县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照用人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庆云县人社局网站上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4-3321470
 
  附件:2018年庆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庆云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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