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绵阳市公安局城北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人公告

来源:绵阳人事考试网 2018-04-16 13:03:19

  中共绵阳科技城科教创业园区工委党群工作部 绵阳市公安局城北分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绵阳科创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经绵阳市公安局和科创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男性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本市(含各县、市、区)常住户口或居住证;


  (二)年龄20至26周岁(即1991年4月16日至1998年4月16日期间出生);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高175cm以上;


  (五)热爱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组织纪律性强,能适应公安机关勤务管理和值班备勤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六)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七)曾在解放军或武警部队参加师级以上军事比武中取得个人名次的退役军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八)具有散打、拳击、跆拳道、泰拳、马伽术、自由搏击、摔跤、柔道等专业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者相当于专业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水平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违纪被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或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7.参加或曾经参与邪教组织的;


  8.现为绵阳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的;


  9.其它原因不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4月2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绵阳市公安局城北分局三楼办公室(科创区科技路79号),咨询电话:张警官13550804817。


  3.报名资料: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交验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并自备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及一寸近期彩色白底免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3张。


  4.经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于2018年5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20%。


  主要测试计算机操作能力、写作能力和基本法律知识。


  (三)体能考试


  体能考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20%。


  主要测试:100米、1500米、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四项分值比例均等),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执行。


  (四)格斗技能考试


  格斗技能考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


  主要测试:格斗基本功;进攻防守能力、速度;拼搏意识;精神状态,灵敏协调能力,听从指挥能力;综合实战能力等。


  (五)面试


  面试考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由科创区党群工作部、城北分局共同组织实施。


  (六)体检和政审


  考试结束后,根据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20%+体能成绩×20%+技能成绩×30%+面试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的,安排面试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体检由科创区党群工作部、城北分局组织实施。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不复检的项目不予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一次。


  政审由科创区党群工作部、城北分局组织实施。政审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一次。


  (六)岗前培训和聘用规定


  经政审合格的应聘者,参加绵阳市公安局城北分局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合格后分配到绵阳市公安局城北分局试用,为期2个月。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后,视双方意愿议定续签。聘用期内,如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情形的,绵阳市公安局城北分局可以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资福利待遇


  试用期内,按规定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转正后按月发放工资,年工资总额不低于4.6万元,含“五险一金”中单位和个人承担部分,不含年终绩效考核奖金。


  四、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科创区纪工委、监察局全程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的监督,监督电话:0816-6336101。


  五、本公告由绵阳市公安局城北分局负责解释。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附件下载:绵阳市公安局城北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科创区工委党群工作部城北分局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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