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察布查尔县公安局警察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民勤政府网 2018-04-16 13:09:30

  2018年察布查尔县公安局公开考试招聘地方事业警察人员简章


  根据《察布查尔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地方事业警察)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和《伊犁州协警管理办法》,察布查尔县公安局决定采取严格考察、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面向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地方事业警察人员。


  一、报考条件、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严谨笃学,与时俱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二)招聘对象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男性,年满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汉族、回族、藏族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为日常交流用语的各民族考生;


  3.学历:具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初中。


  4.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其它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5.报名人员毕业证书取得时间截止(2018年4月1日)前。


  凡属下列行为的不符合报考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被公安部门认为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的;


  3、持有宗教极端思想,参加过非法宗教活动,曾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人员;


  4、有其它不良行为、不宜从事公安系统工作的。


  二、招聘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6日—4月17日


  2.体能测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招聘程序


  报名、政审,体能测试、体检,公示,聘用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到民勤县人社局一楼大厅进行报名。报名时须填写《2018年察布查尔县公开考试招聘协警人员报名登记表》和《2018年察布查尔县公开考试招聘公安协警人员政审表》。


  要求:


  (1)历届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所要求的证件及证明(以上均为原件)、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


  (2)应届毕业生:2018年毕业并已取得毕业证人员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所要求的证件及证明(以上均为原件)、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2018年毕业但未能按时领取毕业证人员须持身份证、毕业学校开具毕业证明及其他所要求的证件及证明(以上均为原件)、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


  2、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名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3、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及各项条件,应严格按招聘要求和条件如实报名。如考生个人不符合招聘条件,提供个人信息不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体能测试参照人社部关于招录公安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执行,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三)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可进入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操作办法按《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


  2.其他


  体检人员按照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招聘部门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政审、体能测试、体检全部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天,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实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由人社、监督部门核查。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事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的考生与招聘单位签定地方事业警察聘用合同,同时由县人社局、财政局办理工资、保险等手续,地方事业警察人员在聘期内按照高中学历3901元每月(含社保自付部分),大专学历4976元每月(含社保自付部分),本科学历5259元每月(含社保自付部分)发放待遇(注:地方事业警察工资每两年上调一次),聘用人员享受伙食补助450元/月、一年四季服装四套(共计1550元)、被褥一套(共计500元)。新增人员全部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地方事业警察)。满一年享受13月工资1600元和冬碳费1300元。


  四、监督、纪律及其它要求


  (一)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生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4号令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报 名 地 点: 民勤县人社局一楼大厅


  报名 联系人: 邵茹、白刚


  联 系 电 话: 18097890063、18509991231


  0935-4121183


  察布查尔县招聘地方事业警察人员考试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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