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招聘109人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09人,竭诚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毕业生前来应聘。本次招聘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计划
我院拟招聘医疗、护理、医技、职能科室等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聘用形式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符合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2.应聘人员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本岗位工作,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具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水平和系统专业技术知识,以及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
4.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5.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6.身心健康,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三)免试政策
1.凡获得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国家一级学会组织的全国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临床医学、大学生临床技能大赛、全国护理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考生,符合医院基本招聘条件(初始学历),根据所提供的佐证材料,可直接录用。
2.凡获得省级医疗、护理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考生,符合医院基本招聘条件(初始学历),根据所提供的佐证材料,可免笔试和技能操作考试,直接进入面试。免试的单科成绩按照本轮第一名成绩计算总分。
(3)凡获得市级医疗、护理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校级一等奖考生,符合医院基本招聘条件(初始学历),根据所提供的佐证材料,可免实践技能操作考试,免试的单科成绩按照本轮第一名成绩计算总分。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 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下载“2018年应聘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同时,上传电子版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Excel表格以“科室+岗位+姓名”形式命名,以附件形式将报名表格发送至:1005110586@qq.com。
(二)报名时间
2018年4月13日-4月23日16:30
(三)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核时间:
2018年5月8日星期二(医疗岗位)
上午10:00—12:00
下午13:30—16:30
2018年5月9日星期三
上午10:00—12:00(护理、职能岗位)
下午13:30—16:30(医技及其他岗位)
2.资格审核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13楼报告厅。
3.资格审核时所需提供的书面材料:
(1)往届毕业生:身份证,本专业各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在线查询、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竞赛奖励证书,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2)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本专业各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在线查询、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执业证(或成绩单),技能竞赛奖励证书,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等。
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应聘者应保证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因不实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招聘考试
考试环节
1.医疗(含康复岗、技术员岗)、医技、药剂、职能岗:
分笔试(专业综合知识、外语)+用人科室实际能力考核+面试三个环节。
2.护理岗(含助产岗):
分笔试(专业综合知识、外语)+实践技能操作考核+面试三个环节。
3.电诊打字员岗:
分实践技能操作考核+面试两个环节。
4.登记洗消岗:
分笔试(专业综合知识、外语)+面试两个环节。
5.导诊岗:面试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情况,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招聘考试中出现特殊情况,由医院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或存在人格缺陷及其他精神疾病的,医院将取消入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各环节考试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院内及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聘用
1.聘用形式
聘用形式详见招聘岗位。
2.试用期及相关要求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九、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长春市工农大路1478号)14楼B019
联系电话:0431-86177021
联系人:张 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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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人力资源部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