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宜昌市秭归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精神,结合秭归县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2018年秭归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所应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工作能力、文化程度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⑴受到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罚,在处分(罚)期间的;
⑵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⑶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参加应聘的;
⑷现役军人;
⑸我县事业单位现有在编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具体的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见《2018年秭归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9日至5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报名时请携带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职业资格证等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彩色免冠1寸登记照片1张、《秭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1份、报名费100元到县人社局二楼招聘大厅报名。
2.报名时填写的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及职业资格证等岗位所需条件的相关证件必须与报名条件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考生持身份证于5月11日下午4:00至5:30在县人社局服务大厅领取准考证。
3.资格审查及其他
(1)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2)应聘者须如实填写《秭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三峡秭归在线或秭归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
(2)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二)考试安排
1.笔试。考生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1)笔试时间安排:2018年5月12日上午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总分100分。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文学等。笔试成绩由县人社局统一对外公告。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规定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1:3的,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可在三峡秭归在线或秭归政府门户网上查询。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
3.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则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三峡秭归在线或秭归政府门户网上公告。
4、体能测评
报考综合执法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每项体能测评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在三峡秭归在线或秭归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妊娠期考生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组要结合考生个人信息全方位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
3.体检、考核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结束,由县人社局对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并对拟聘人员在三峡秭归在线或秭归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下发聘用通知,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拟聘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有关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有执业准入要求的应自聘用之日起三年内取得相应执业准入资格,未能按时取得的,三年期满后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它
1.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集中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监督电话:0717-2886072;举报电话:0717-2886101。
附件1: 2018年秭归县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