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永州祁阳县卫计系统招聘70人公告
为有效实施“健康祁阳”战略,加强我县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结合祁阳县实际,祁阳县卫计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公共卫生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
共计招聘70名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分配到镇街道卫生院工作(街道含社区)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德好,热爱农村(县城社区)公共卫生工作。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 (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公共卫生岗位工作职能的基本条件。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允许今年的应届毕业生报考,由学校出具有效证明。)
(四)本人自愿,服从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报名不予受理:
(一)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三)因医德医风问题被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通报批评过的。
(四)发生过重大医疗事故的。
(五)其他不予受理报名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2日至2018年4月23日下午5:00止,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祁阳县卫计委政工股(祁阳县龙山公园内)。
3、联系电话:0746-3226173,18692692090(桂郴)。
4、报名要求:
(1)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相关证书等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学历认证材料(登录学信网打印学历认证报告)、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2018年祁阳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公共卫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2)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确保提交的证书、资料信息真实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及录取资格。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测评。
(3)报名通过的考生于2018年4月25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内容主要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知识,总分100分。报名笔试人数超过70人,按笔试成绩前75名进入面试;报名笔试人数未达70人,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得分65分及以上为合格。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不指定复习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加分条件:对在祁阳县各卫生计生单位、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临时聘用人员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人员,在总成绩的基础上加2分;取得计算机等级证的,在总成绩的基础上加4分;取得初级及以上资格证,在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3、笔试时间:2018年4月27日上午8:3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统一在祁阳县疾控中心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工作由县卫计委采取面谈及资格复查等方式,重点对拟招聘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等进行审核;同时要核实拟招聘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情况。
(三)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因体检、考核不合格、个人放弃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七、选岗
合格的考生满70人时,按总成绩高低的顺序进行选岗,出现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排名先后顺序进行选岗;报名的考生未满70人时,重新调整需求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九、办理聘用手续
新招聘人员为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聘用合同》3年,由各镇(办)卫生院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4年。
新聘用人员上岗前由县卫计委统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十、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量化工作绩效。按国家政策要求缴纳“五险一金”。基本工资逐年增加5%。
十一、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在县卫计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祁阳县卫计委政工股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46-3226173 ;监督人:肖红英,电话:177 6925 0258
附件:《2018年祁阳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公共卫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