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延边州招才引智工程“千人计划”引进387人公告

来源:延边人才工作网 2018-04-17 10:17:47
  2018年延边州招才引智工程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深入实施招才引智工程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储备一批高素质专业化党政人才后备力量,根据《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吉发〔2018〕4号)《延边州特殊人才引进办法(试行)》(延州发〔2016〕36号)《延边州招才引智工程“千人计划”实施意见》(延州办发〔2016〕35号)《2018年延边州招才引智工程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延边州拟面向社会择优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2018年延边州计划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387人,其中延吉市44人、珲春市35人、图们市52人、敦化市50人、龙井市31人、和龙市37人、汪清县62人、安图县76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延边州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目录》(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 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 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条件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附件2)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合作办学院校,专升本、专接本除外)。


  2.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在国内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同时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合作办学院校,专升本、专接本除外)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应在《2018年延边州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引才高校目录》(附件3)范围内,同时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合作办学院校,专升本、专接本除外)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


  3. 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同时具备全日制本科(专升本、专接本除外)以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


  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中人员身份应为“博士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本科生”之一;在校学习期间(撰写论文期间除外)每年回国累计停留时间不得超过4个月;学习期间相关费用不能由原工作单位提供。


  (三)年龄条件


  本科生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0年4月17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得超过32周岁(1986年4月17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3年4月17日之后出生);年龄以人事档案为准。


  (四)其他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民族、性别、学历、专业、执业(职业)资格等条件。报考专业以取得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为准,不允许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岗位。自设专业硕博士研究生及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硕博士研究生,所学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即可认定为符合报考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 公务员招录未满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4. 在2018年12月31日前,无法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


  5. 2018年4月(含)前,在我州各级各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取得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


  6. 现役军人。


  7. 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8. 按照干部档案认定标准,不属于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1)未参加全国统考且不属于保送入学。


  (2)学习期间建立劳动关系,存在工资关系、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学习期间未向学校转递本人档案。


  (4)毕业时未取得报到证或未进行重新派遣。


  9. 考生在省内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环节出现过不诚信问题的。


  (1)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录用考试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2)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


  (3)进入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名单的考生,主动放弃的。


  (4)试用期内主动放弃的。


  (5)报考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后,逾期不报到取消其录用资格的。


  (六)回避情形


  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初审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4月17日至5月18日


  报名网站:延边人才工作网(http://www.ybrcgz.com/)


  考生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时应明确是否接受在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内接受调剂。县(市)出现空岗时,将在进入“择优考察确定”环节,未被报考岗位确定为拟聘人选且同意调剂的人员中进行调剂。


  考生须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综合能力测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专业代码可在延边人才工作网下载查询,无相应专业代码的考生请填写000000)。


  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时,须同时上传科研论文(以第一、第二作者身份发表在国家级期刊、科学引文索引、社会科学引文索引的论文)的扫描件或照片。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后,应同步将身份证、高中之后各个学习阶段的学信网学习证明(在校学籍证明)、学位证书、科研论文,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护照全部出入境记录页,在校期间成绩单(无相应专业代码的考生)发送至报名县(市)电子邮箱。


  延吉市电子邮箱:yjszcyz@163.com


  珲春市电子邮箱:rcb7512001@163.com


  图们市电子邮箱:tmzcyz@163.com


  敦化市电子邮箱:dhswrcb@163.com


  龙井市电子邮箱:ljswzzbrcb@163.com


  和龙市电子邮箱:hlrctj@126.com


  汪清县电子邮箱:wqzzbrcb@126.com


  安图县电子邮箱:atxrcb@163.com


  考生须将签字后的《诚信承诺书》(可在延边人才工作网下载);应届毕业生须将加盖学校公章的《个人档案存放证明》(可在延边人才工作网下载),往届毕业生须将本人档案全部复印后邮寄到报名县(市)人才办。网上报名截止前未将诚信承诺书、档案存放证明或档案复印件邮寄到相关县(市)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


  延吉市收件地址: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759号延吉市人民政府A217室,收件人:修占伍,联系电话:0433-2521501,邮编:133000。


  珲春市收件地址:吉林省珲春市珲春西街755号珲春市委组织部人才办A203室,收件人:邓树坤,联系电话:0433-7525283,邮编:133300。


  图们市收件地址:吉林省图们市口岸大街398号图们市委组织部人才办,收件人:隗濛,联系电话:0433-3661723,邮编:133100。


  敦化市收件地址:吉林省敦化市市委组织部人才办,收件人:吕昌尧,联系电话:0433-6223840,邮编:133700。


  龙井市收件地址:吉林省龙井市委组织部人才办,收件人:黄宗宝,联系电话:0433-3233779,邮编:133400。


  和龙市收件地址:吉林省和龙市文化路24号市委组织部人才办,收件人:邸永强,联系电话:0433-4222426,邮编:133500。


  汪清县收件地址:吉林省汪清县汪清街西588号中共汪清县委组织部,收件人:陈丹,联系电话:0433-8821055,邮编:133200。


  安图县收件地址:吉林省安图县县委组织部人才办,收件人:黄志远,联系电话:0433-5822436,邮编:133600。


  工作人员将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考生需及时查询报名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网上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


  (二)高校宣讲


  在网上报名期间,赴高校举办州情宣讲和引才政策说明会(具体日程安排,将适时在延边人才工作网发布通知)。


  (三)评价择优


  采取四维立体评价法,通过开展基本素质分析、综合能力测试、专业素养评定、择优考察确定等环节,确定拟聘用人员。


  1. 基本素质分析。根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对其政治表现、科研成果、学历层次等情况进行量化赋分,计算出基本素质分析成绩。按照每个报考岗位基本素质分析成绩从高到低,按不高于1:7的比例(如成绩相同,一并列入)确定进入综合能力测试及专业素养评定环节的人选。


  2. 综合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在延边州统一进行。从仪表举止、语言表达、领导能力、沟通能力、自信程度、情绪稳定度、反应灵活度等方面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采取百分制量化赋分。按照基本素质分析成绩6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4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择优考察确定环节的人选。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作为进入择优考察确定环节的人选。参加综合能力测试的考生,须在参加测试当天携带《准考证》(在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自行下载打印)、身份证或护照及四张小2寸红底照片。综合能力测试时间拟定于5月下旬,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补充公告。


  3. 专业素养评定。《2018年延边州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目录》(附件1)中标注专业加试的岗位,采取“教学演示”“技能操作”等方式,评价考生的专业能力。其中,朝鲜族学校教师岗位须用朝鲜语进行作答。参加专业素养评定考生的总成绩,按照基本素质分析成绩6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40%+专业素养评定成绩50%的比例计算,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择优考察确定环节人选。总成绩低于90分的考生,不作为进入择优考察确定环节的人选。专业素养评定将在综合能力测试结束后进行。


  4. 择优考察确定。突出人岗相适原则,以基本素质分析、综合能力测试、专业素养评定环节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毕业院校排名、专业契合度、在校学习表现、个性特征,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后,确定拟聘人选。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延边籍或朝鲜族毕业生。确定拟聘人选后,在州内统一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拟聘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岗位进行递补。当招录计划出现空缺时,根据空岗情况及考生调剂意愿,调剂确定拟聘人选。岗位调剂环节结束后,组织调剂人选进行体检。空岗不再进行递补。


  本次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评价择优环节不指定任何资料、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评价择优具体形式,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四)公示审档


  在延边日报等新闻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决定是否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同时,自动放弃人员今后不再列入我州招才引智工程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引才范围。公示结束后,对拟聘人选档案进行集中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档案的考生及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全过程,在签订聘用合同前,任何工作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聘用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选签订试用期为1年,服务期限为5年(不含1年试用期)的聘用合同。


  四、管理及保障


  (一)实行动态管理


  本次引进人选按照延边州高素质储备人才进行培养并享受相关待遇。高素质储备人才实行动态管理。工作满一年进行试用期满考核,在服务期内每两年进行一次集中考核。考核优秀的,继续享受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高素质储备人才身份,保留事业编制身份,不再继续享受相关特殊待遇,并追回提前享受到的政策待遇。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州内各类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服务期满后,继续作为高素质储备人才管理使用。


  (二)保障政策


  根据《延边州特殊人才引进办法(试行)》规定的高素质储备人才特殊保障政策标准,引进人选可享受以下政策:


  1. 人才津贴。延吉市、珲春市、敦化市分别给予本科生8万元、硕士研究生9万元、博士研究生10万元的人才津贴;图们市、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分别给予本科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11万元、博士研究生12万元的人才津贴。人才津贴由所在县(市)分6年发放。


  2. 租房补助。对于在工作所在地无个人住房(包括本人、父母、配偶)且租住商品房的,给予每月500元的租房补助或提供人才公寓。租房补助发放期限不超过3年。


  3. 培养使用。引进大学生直接纳入全州“党政战略人才”队伍和各县(市)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特别优秀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职条件的,可优先提拔使用。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边人才工作网(http://www.ybrcgz.com/)为本次延边州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录用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延边人才工作网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0433-2557517。


  留言举报信箱:ybzcyz@163.com


  点击下载>>>


  附件1:2018年延边州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目录.xls


  附件2: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目录.xlsx


  附件3:2018年延边州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引才高校目录 .xlsx


  中共延边州委组织部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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