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市静海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6人公告
天津市静海区2018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静海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静海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6名。为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进行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之前需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岗位查询
各单位具体招聘的人数、岗位、资格条件及咨询电话等详见《天津市静海区2018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内容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8年4月17至25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静海人才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静海人才信息网网址:http://www.tjjhrc.com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8年5月7日9:00至5月11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18年5月7日9:00至5月12日17:00。
本次招聘,每人只限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计划录取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适当减少该岗位的招聘录取人数。报考岗位不能开考,且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8年5月15日9:00至16:00。
笔试考务费每人90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办理地点: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307室)。
办理时间:2018年5月7日至5月12日
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100分),采取闭卷形式。
笔试时间:2018年6月9日
上午:9:00至11:00 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至16:00 综合知识
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址下载。
下载时间:2018年6月6日9:00至6月8日17:00。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在笔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018年6月19日9:00,报考人员可到本人所报考单位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和报考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计算机二级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学校开具的就业推荐表等),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在招聘计划中注明进行专业考试的需在6月25日前组织专业考试。未参加专业考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专业考试的科目、方式、时间和地点以及具体的组织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制,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具备录取资格。
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面试缴费、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在报名网站进行。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
2018年6月27日9:00至6月29日17:00。
面试时间:2018年6月30日
进入面试人员应按面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成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
其中,面试成绩由结构化面谈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满分各100分,均保留1位小数)按百分制7:3的比例合成。不进行专业考试的岗位,结构化面谈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7月4日9:00,报考人员可到本人所报考单位或登录报名
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五)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录取计划数的情况,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六)考察
由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七)原件审核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原件审核。对经审核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在取消其聘用资格的同时,3年内不得参加静海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由此造成的招聘岗位空额,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八)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静海人才信息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监督电话: 022-68615199
附件1.天津市静海区2018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附件2.天津市静海区2018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
天津市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八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