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农垦建三江管理局第二高级中学招聘公告

来源:建三江管理局 2018-04-17 13:39:31
  建三江管理局第二高级中学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公告


  第二高级中学职教中心宿舍楼已竣工,根据工作需要,经管理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社会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招考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门卫更夫1人,值班员2人。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 身体健康,热爱岗位工作;


  5. 农垦建三江管理局辖区内户口。


  (二)岗位条件


  1、学历:初中及以上学历;


  2、年龄:值班员50周岁以下;更夫60周岁以下。


  3、必须有第二高级中学中层领导以上干部推荐并作为担保人。


  (三)下述人员不可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作为招聘对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5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室。


  4、报名资料: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


  (1)毕业证;(2)身份证;(3)户口本。


  (二)招聘面试


  4月26日到建三江管理局第二高级中学面试。面试形式为问答,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工作的方法和技能等。考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考试实行政策性加分,退伍军人加5分。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的入职体检内容,出现体检不合格者由招聘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形成考核报告报管理局人社局备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人社局和第二高中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要求到管理局人社局办理录用手续。


  (六)监督


  由纪检委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4-5790713。


  (七)有关待遇


  录用人员按社会化用工管理,试用期1个月,工资参照管理局社会化用工行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确定,更夫1270元,值班员1450元,无节假日,签订社会化用工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一年)。


  五、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核安排。对在报名、资格确认、面试、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三江管理局第二高级中学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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