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赣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招聘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10人公告

来源: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4-17 15:47:09
  赣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赣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现编制外面向社会共公开招聘10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专业技术岗共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社会关系清楚。


  (二)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详见附表中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均指最低条件。


  (三)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


  三、招聘原则、方法及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现场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比例为50%;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比例为50%。


  (一)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2日9:00—5月3日18:00,报名地址为赣州市建筑设计院二楼会议室(赣州市章贡区厚德路83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报名信息无效。


  2.现场报名时须填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当场验证)、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4张,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3.岗位专业条件与考生所学专业是否相符,以教育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为准。现场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请勿报考,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笔试和评卷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18年5月5日,上午9:00-11:30(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笔试地点:设在赣州市章贡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题目命题出卷、阅卷由赣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笔试内容为相应专业技术知识。笔试结束后,进行集中封闭评卷。评卷结束后,按笔试成绩,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若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则该岗位现有考生全部进入笔试,但视笔试成绩确定该岗位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5日内将入闱人员名单在赣州市人事人才网、赣州城乡建设网、赣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网进行公告。


  (四)面试


  1.面试前资格审查


  (1)入闱面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见入闱面试人员公告),到赣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二楼会议室(赣州市章贡区厚德路83号)现场参加资格审查。面试入闱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2)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一次。递补一次后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仍达不到3:1的,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能形成竞争关系(即面试人数大于招聘计划数),按折算后的笔试、面试总成绩确定入闱考核、体检人员;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即面试人数小于等于招聘计划数),则考生面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者方可入闱考核、体检环节。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已达到3:1,但考生临时缺考致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的,仍按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确定入闱考核、体检人选。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全天,中途不休息。


  3.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4.面试题目命题出卷、阅卷由市赣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内容为应试者的适应能力、人际沟通、综合分析、主动性、应变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面试由设计院组织实施,面试时聘请有关人员担任考官。面试实行当场评分、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最后得分,并由考生签字认可。面试结束后,依据笔试、面试分数权重折算后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考生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或递补)体检和考察对象,并在赣州市人事人才网、赣州城乡建设网、赣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网公告。


  (五)考核、体检和聘用


  1.考核。由赣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成立考核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核。


  2.体检。按照确定的考察人员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设计院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确定。


  考核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按同一岗位代码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和体检对象。


  3.公示。对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在赣州市人事人才网、赣州市城乡建设网、赣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赣州市城乡建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根据考试总成绩递补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考核和体检、公示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城乡建设局审核备案。


  4.聘用。按院人事管理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按同一岗位代码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重新进行考核、体检、公示。


  四、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及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在赣州市城乡建设局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下进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公开招聘工作由赣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组织实施,并委托第三方进行笔试题目命题出卷、阅卷。所需费用由设计院承担。市纪委驻市城乡建设局纪检部门共同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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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赣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2018年上半年招聘计划表.docx


  赣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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