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教音像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人公告
北京市科教音像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市科教音像中心(公益二类)是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公益一类)直属事业单位,其业务宗旨为:利用影视等形式为“三农”服务,拍摄制作各类电视节目、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经营、复制、发行音像制品。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科教音像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内工作人员(专技十三级)。招聘岗位办公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西里55号。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具备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2、热爱媒体传播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愿意为京郊“三农”宣传事业服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以全日制最终学历为准(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应符合北京市引进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新闻传播、汉语言文学与传播、影视编导等相关专业,有获奖编导作品及相关实习或工作经历者优先。
2、能运用自身较好的文字水平及电视编导理论和技术,从事电视专题片、宣传片以及网站杂志的文字撰稿、编辑制作等工作。
4、性格开朗,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有创新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二、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接受报名所用电子邮箱地址为xjzxzhb@163.com。请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统一制成电子版,打包压缩后发至指定电子邮箱(压缩文件名的格式为:姓名+毕业院校名称)。初审合格人员通知参加笔试。
(一)报名时间:截至2018年5月2日22:00前,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初审合格人员通知参加笔试。
(二)报名所需材料: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居民户口簿(如为户口卡须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同步北京市2018年5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专业技术岗位),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统一命题、印刷试卷和阅卷等服务。笔试形式采用主客观相结合的形式,客观题须在机读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须在答题纸上作答。笔试内容以综合思维能力、问题解决能力、语言文字能力、学习能力为考察重点。
(二)笔试时间:2018年5月19日
(三)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将接到电话通知,告知面试具体事项。
四、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排名将于面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网站(www.bjnw.gov.cn)“通知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面试及综合分数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我单位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五、考察、体检和公示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网站(www.bjnw.gov.cn)“通知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开始后,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由我单位决定是否往后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我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北京市科教音像中心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有关政策执行,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六、需说明事项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做出严肃处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资格。
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 88516526(88512171)-29
监督电话: 88512171-18
北京市科教音像中心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