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市财政局及直属参照管理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3人公告

来源: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8-04-18 15:24:59

  盐城市财政局及直属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盐城市财政局及直属参照管理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各县(市、区)级及以下机关、参照管理事业单位有关对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人数、要求

 

单位名称

遴选职位

遴选

人数

资 格  条 件

学  历

专业

人员身份

其他

盐城市财政局

财政财会管理

科员及以下

(公务员)

1

本科及

以上

财务财会类、

经济类、法律类

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管理事业单位经批准登记可与机关交流的人员

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为法律类的需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

盐城市国库

集中支付中心

财政财会管理

科员及以下(参照

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

本科及

以上

财务财会类、

经济类、法律类

具有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身份

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为法律类的需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

盐城市财政局

预算审核中心

财政财会管理

科员及以下(参照

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

本科及

以上

财务财会类、

经济类、法律类

具有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身份

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为法律类的需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


  二、遴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拟任职务所需要的政策理论、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上述资格条件中参照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经历,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担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2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符合遴选职位学历、专业等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5.2015年及以后乡镇(街道)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和方法


  1.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由盐城市财政局组织。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日-5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盐城市财政局人教处(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市行政中心B座1216室),联系人:武稳,联系电话:80501216。


  (3)报名注意事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个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工作经历证明、年度考核结果及相关任职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盐城市财政局及直属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4)资格审核:盐城市财政局依据遴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遴选职位人数5:1比例,如报考人数不足,则核减相应职位遴选计划或取消本次遴选。


  2.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和面试分别占40%、60%。笔试总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相应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合格线由盐城市人社局和盐城市财政局共同划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遴选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分同进),如进入合格线的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则按实际达到合格线的人数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


  考试工作由盐城市人社局和盐城市财政局共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拟遴选职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总分相同时,笔试成绩分高者列入考察人选。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后,按照拟遴选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盐城市财政局按规定组织实施。


  4.公示


  拟遴选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盐城市财政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5.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由盐城市财政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遴选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遴选资格。


  四、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遴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盐城市财政局及直属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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