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湖州南浔区镇(开发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官公告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区将组织实施2018年镇(开发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经统一招聘,任满2个聘期留村(社区)任职,且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
(二)招聘条件
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或担任村(社区)“两委”委员职务满6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有两次及以上为优秀等次。
2、身体健康,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
(三)任职时间计算
任职时间计算截止到本公告发布日,包括聘期内和留村(社区)任职时间,可以累计。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招聘资格: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在考核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4月18日8:30至4月19日17:00
报名地点:所在镇(开发区)党委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在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nxrz.com/)下载并填写《南浔区镇(开发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一式三份,附身份证、历年年度考核证明、任职文件、聘用合同等材料复印件和近三年工作实绩总结(1500字左右),由所在村(社区)党组织、镇(开发区)党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
时间:4月20日17:00前
资格审查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报名的大学生村官和所在镇(开发区)。
(三)考核评价
时间:4月22日前
考核采取面试、实绩考核、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总分为100分,其中面试占25%、实绩考核占50%、述职测评占25%,总分80分以上合格。
1、面试(4月21日)。采用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市里统一命题,区负责组织实施。
2、实绩考核(4月21日至4月22日)。实绩考核总分为100分,根据《湖州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官实绩考核办法(试行)》,由区负责组织实施。
3、民主测评(4月22日前)。召开由镇(开发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联村(居)干部、村(社区)“两委”干部、党员代表和村(居)民代表参加的述职测评会,人数一般不少于30人,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由参会的干部群众进行测评打分。
4、研究审议。根据综合成绩和实绩考核情况,提交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和区人力社保局党组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确定为体检公示对象。
(四)体检
时间:4月23日前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相关政策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五)公示
时间:4月27日至5月3日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审批备案
区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并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将聘用人员名单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备案。
(七)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审批意见,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中共湖州市南浔区委组织部、湖州市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266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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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州市南浔区委组织部
湖州市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