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庆市璧山区商务局招聘2人简章

来源: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2018-04-19 16:07:51

  重庆市璧山区商务局关于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适应报考岗位要求。


  (二)具有全日制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具体专业条件见附表)。


  (三)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前一天)。


  (四)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达到聘用体检标准。


  (五)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8-20日


  2、报名地点:璧山区行政中心2号楼803办公室


  3、联系电话:85289883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有效证件,包括:①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及学位证书及复印件;③职业资格证书;④其他证明材料。


  (二)考核


  报名资格审核合格后,开展面试。面试分值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是否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面试成绩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值计算。


  (三)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安排。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招聘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关系。


  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等按国家政策及相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重庆市璧山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3-85289883。


  附件下载:区商务局招聘机关临聘人员岗位一览表


  重庆市璧山区商务局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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