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医院招聘工作人员48人公告

来源: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医院 2018-04-20 09:10:39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8年第一周期)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医院始建于1958年,是一所集医疗、预防、教学、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是勒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州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方医科大学附属顺德医院的医疗协作单位,广东省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广东省全科医学社区实践基地,顺德区卫生监督协会常务理事单位。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医院公开招聘职位表(2018年第一周期)》(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二)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三)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2018年4月23日至2018年4月28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00时,节假日休息)。


  邮寄报名:从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4月28日(备注:邮寄报名截止时间与现场报名截止时间一致),要求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以快递方式邮寄,邮寄资料均不退回,邮寄资料的送达时间以本单位的签收时间为准。


  (二)报名或邮寄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沿江中路1-2号行政楼二楼人事科;收件人:曾小姐,联系电话:0757-23663763,邮编:528322。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应聘者须提供报名表、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5张。应聘者可从网站下载


  填写《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和邮寄材料两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需携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本单位办理报名手续。未能现场报名的报考者也可将上述资料(复印件)邮寄至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沿江中路1-2号(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医院)。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事项


  (一)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参加笔试。笔试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上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


  (二)面试。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综合成绩,根据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技能实践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技能实践对象。


  (三)技能实践环节。主要测评实际工作动手能力,对考生进行为期3天脱产的技能实践测评。技能实践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技能实践不合格或者放弃技能实践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进行技能实践。技能实践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四)技能操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技能操作30%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参加体检。


  (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应聘者只需参加面试及实践技能测评,按面试成绩50%、实践技能测评成绩50%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1.具有副高或以上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


  四、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察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五、录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本单位拟定入选对象,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对象公示七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影响聘用、自动放弃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


  六、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经本次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


  (二)经招聘录用的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劳动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进行管理。见习期(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及试用薪酬按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三)经本次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实行社会化养老,如经有关途径纳入编制管理的,则按事业单位养老的相关政策执行。


  (四)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综合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七、招聘信息发布网站


  有关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录用公示等相关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公布:


  1.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http://www.shunde.gov.cn/wsjs/


  2.镇街政务网站:www.leliu.gov.cn


  咨询电话:0757-23663763、0757-26369620


  监督电话:0757-22833387、0757-25533240


  点击下载>>>


  附件1: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2018年第一周期).xls


  附件2: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医院


  2018年4月9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